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合同的效力如何判斷篇一
當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之后,可以從4個方面審查這個房屋租賃合同是否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
一、合同的主體
即房屋的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出租人是否為出租房屋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房屋的本身
三、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
當某些房屋租賃合同所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者出租人明知承租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時,這樣的房屋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四、登記備案情況
合同的效力如何判斷篇二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該房屋坐落于___市___區___路________號。
2、 該房屋為:樓房__室__廳__衛,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3、 房屋證件: 房屋證件號: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房屋租賃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計__個月。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千 百 拾 元整)。 乙方自本合同所規定之日起租日前繳納全部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千 百 拾元整)。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 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1、 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定期檢查、修繕。
2、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積極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管理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若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給第三人的。 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第七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 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2、 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八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
2、 乙方應承擔的費用:水、電費;煤氣費;物業管理費;供暖費。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第九條 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元整(大寫:________元)。租賃期滿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交付:甲方應于合同簽定之日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甲方保證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拖欠水,電,煤氣等費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
2、返還:租賃期滿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1、 本合同一經簽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均應履行其承諾的義務,如有違約,承擔法律責任。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其中甲方執___份,乙方執___份。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合同的效力如何判斷篇三
債權債務合同與擔保合同是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系,通俗一點就是擔保合同是為債權債務合同服務的。在這種情況下,要是主合同無效,那么擔保合同的效力將是怎樣的?詳細內容請大家閱讀下文了解。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本條規定首先明確了擔保合同為從合同。這意味著其產生、效力及其終止都從屬于擔保的主合同,其合同責任也具有補償性與順序性。主合同履行完畢,主合同終止,從合同也終止;只有當主合同履行遇有障礙,擔保合同才補充履行。
其次,無效擔保合同的民事責任屬締約過失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擔保無效,不產生擔保責任,但并不是不產生其他任何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的,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應當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目前在理論上對此已達成較為一致的觀點。
需要注意的.是,本條規定與《擔保法》的規定相比較而言,在“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后面增加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說,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可以有例外,但此例外規定,僅僅由法律做出規定,其他任何規范性文件無權做出規定。
一般情況下,要是主合同無效的話,那么擔保合同就是無效的。但對此,法律作出例外規定的話,則即使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此時,需要注意的是,該例外規定只能由法律作出,而不能是其他文件作出。
合同的效力如何判斷篇四
在各國立法與司法實務中,主要采取了三個民法基本原則作為判斷格式合同條款效力的依據,即公序良俗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和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所謂權利的濫用,系指權利人行使權利背離權利本旨或超越權利界限之違法行為。法律對此行為予以否認或限制其效力,即為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我國《民法通則》第7條規定,民事活動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58條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這些規定在我國確立了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原則是行使民事權利和從事民事行為的基本指導原則,對于合同中違反公序良俗的內容,各國法律均認為無效。我國《合同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實際上包括了公序良俗原則。所以,格式合同條款的內容如果違反公共秩序,應當認定為無效,從而不發生拘束合同相對人的效力。
誠實信用原則是現代民法最基本的指導原則;在對格式合同條款的效力進行規范時,首先就應當考慮如何借規范格式合同條款的內容,以維護合同當事人間利益之均衡,從而保障合同正義。在民法的基本原則中,可以維護合同當事人利益的均衡為優先目的者,當屬誠實信用原則。
我們知道,在違反一些基本原則的情況下會避免導致格式合同無效。格式合同被判定無效后,相關當事人就會受到相應的損失,這樣是不利于合同目的的實現的。所以,了解格式合同效力的判斷問題是很有必要的。關于格式條款的其他內容你還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詢網站的在線律師。
合同的效力如何判斷篇五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的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租賃面積為_____平方米,房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附件一,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房屋用途
甲方出租該房屋給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除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協議在租期屆滿時自動終止。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須在租期屆滿3個月前向甲方申請。雙方就承租條件達成一致時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續約。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幣,于每月_____日支付。
第五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租期開始時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條?驗收、交接與維修
1.乙方在接收該房屋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房屋,若認為該房屋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2.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和使用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房屋;同時,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進行修復。
第七條?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不得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第三方。
第八條?裝修、維保與維修
1.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質量并承擔因質量和固有設施損壞的維修義務。
2.乙方應提供給甲方該房屋的裝修標準及設施狀況,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特色進行專業裝修,但不得破壞甲方原有之建筑結構、隱蔽工程等。乙方自行裝修該房屋并自行承擔一切因裝修所涉及的費用。
3.租賃期間內,如乙方因使用前述裝修、設施或設備而造成任何不便或損失,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果;如因乙方使用前述裝修、設施或設備而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相應賠償。
第九條租賃期間的費用
該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承擔:
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3天內予以更正,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甲方、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租賃房屋平面圖
合同的效力如何判斷篇六
在我國房地產開發建設不斷發展的同時,因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在房地產糾紛案件中占有極大的比例,而對于這一類案件的處理,立法上則相對處于滯后狀態,導致司法實踐中同一類型、同一性質的案件在判決結果上的截然不同。如何克服房地產立法與實踐的嚴重脫節,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在實踐中,房地產合作建房合同大體表現為五種形式。確認的效力,應考慮不同時期成立的合同,應當適用不同的法律依據確認其效力。
房地產開發建設在我國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歷程,已取得了巨大成就,對我國城市建設的發展,投資環境的改變,人民群眾居住條件的改善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健康、持續、快速發展都發揮了重大作用。但在房地產開發建設不斷發展的同時,也產生了大量的糾紛案件,特別是因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在房地產案件中占有極大的比例,而對于這一類糾紛案件的處理,立法上則相對處于滯后狀態。
1995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過于原則,缺乏實務性和可操作性,難以具體指導司法實踐,以至于在司法實踐中處理房產糾紛案件時,人民法院大都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法律條文作為判案依據,而作為特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卻極少被引用。
因此,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效力的認定及處理具體案件時,因現有法律、法規不夠全面,缺乏可以直接具體適用的法律條文,同時,由于執法人員對理解和執行上述法律、法規存在差異,認識上的不統一,勢必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定性及處理結果,導致同一類型、同一性質的案件在判決結果上的截然不同。中國加入wto,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更面臨嚴峻的挑戰,如何克服房地產立法與實踐的嚴重脫節,是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總之,應對房地產合作建房合同效力糾紛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房地產合作建房合同效力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委托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合同的效力如何判斷篇七
案例:1991年6月21日,原告羅女士及丈夫黃某與原某村農民王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王某由于農轉非欲出售其房屋,所在村社無人購買,通過村社兩級干部執筆,王某自愿將其位于該村的磚瓦房4間出售給擁有城鎮戶口的羅女士夫妻。黃某交付了3300元購房款,王某也將鄉村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交給了羅女士夫妻。雙方簽訂的購房協議加蓋了村公所、鄉人民政府的公章,而且羅女士向縣政府繳納了契稅198元,契稅憑證上現業主的姓名已經變更為羅女士丈夫的名字,但未到相關部門履行過戶手續。此后,羅女士一家人一直居住在該屋。2008年6月5日,該房屋所在的土地被政府征收,羅女士一家的宅基地面臨拆遷,巨大的利益導致王某的家人與羅女士發生了矛盾,羅女士無法獲得拆遷補償款。2011年6月,羅女士起訴要求確認合同有效。
原告羅女士認為,1991年6月21日簽訂的購房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經過了當時村公所及鄉人民政府的同意,并向縣人民政府交納了契稅,且原告已在該房居住近20余年。現因該房屋涉及拆遷補償,被告得知后,無理要求對該房屋主張補償利益,被告的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損害了社會公序良俗,請求依法確認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被告王某認為,根據法律規定,農村房屋不能向城鎮居民出售,當時將房屋賣給原告,僅是對房屋的處分,并沒有涉及房屋所及的宅基地使用權,本案的買賣合同因違反法律應為無效。
評析:
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本案中,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主體適格。1991年王某出售房屋時,所在村社無人購買,在征得村社干部同意且由村社干部執筆書寫買賣合同后,才賣給城鎮居民羅女士,買賣協議上加蓋村公所及鄉人民政府的公章,就表明所在村社對羅女士取得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沒有異議,出賣行為是王某的真實意思。事后,羅女士也按照規定向縣政府繳納了契稅,并實際支付購房款,被告王某收取購房款后交出了房屋及權屬證書,原告羅女士在該房屋居住20年,合同早已實際履行。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范懷與郭明華房屋買賣是否有效問題的復函》規定:“房屋買賣系要式法律行為。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應具備雙方訂有書面契約、中人證明、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辦理契稅或過戶手續的地方,還應依辦理該項手續后,方能認定買賣有效。”該復函并未禁止城鎮居民購買農村房屋。本案中,羅女士也確實繳納了契稅,且契稅票據上已將現戶主的名字變更,可以理解為雙方買賣行為經過了相關部門的同意。因此,本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復函精神。
本案應當適用雙方簽訂合同時的法律或政策。在1999年5月之前,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城市居民不得購買農村房屋,根據法無禁止皆自由的原則,應當認定本案當事人的行為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有效。
2.認定有效的社會效果利大于弊
首先,要堅持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原則。由于農村私有房屋買賣糾紛主要發生在村民和城鎮居民之間,這類房屋買賣行為多發生在上世紀90年代,至今時隔10年以上,大多買賣行為依約履行了合同義務,出賣人交付了房屋,買受人入住并給付了房款且入住多年,甚至房屋已經過裝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為。本案中,房屋買賣發生在20年前,經過多年的經營,房屋買受人對涉案房屋已具有了強烈的認同感,建立了較為穩定的社會關系。如果認定本案無效,就會造成房屋出賣方在違規出賣房屋獲得利益后又因房屋增值、拆遷補償等原因主張合同無效,無疑是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其直接后果是違反誠實信用賣房者獲益,而恪守誠實信用買房者卻蒙受損失。買房者最后雖獲得了一定的賠償卻要面臨騰房搬遷,在其居無住所的情況下,不利于社會的穩定,甚至遭遇執行難題,如此判決的結果是損害社會的公序良俗和誠實信用的社會根源。
其次,注重實現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判決要以“有利于妥善解決現有糾紛、有利于規范當事人交易行為”為指導,起到制約農民審慎處分自己房屋的積極效果。對城鎮居民在購買農村房屋后進行了依法登記或履行了契稅手續的;對出賣方已經轉為城鎮居民的;對那些買賣行為發生的時間較長,購買方已經在農村長時間居住,且房屋已經翻蓋或者重建的,從保障當事人居住權和穩定社會關系的角度認定合同有效,這樣更能為社會大眾從情感上所接受,充滿人文關懷的裁判也更能為社會所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