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技術開發合同免稅篇一
隨著國家大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制定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原技術開發
合同
減免營業稅,營改增后國家繼續執行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減免增值稅。以下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技術開發合同的免稅政策,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1、對于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財稅字[1999]273號文件)
2、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據此明確,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2、填寫減免稅申請報告表;
3、持技術合同正本一份、技術合同認定證明到負責征收的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第九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一)享受優惠的技術轉讓主體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
(二)技術轉讓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范圍;?
(三)境內技術轉讓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
(四)向境外轉讓技術經省級以上商務部門認定;?
(五)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應按以下方法計算:?
技術轉讓所得=技術轉讓收入-技術轉讓成本-相關稅費?
相關稅費是指技術轉讓過程中實際發生的有關稅費,包括除企業所得稅和允許抵扣的增值稅以外的各項稅金及其附加、合同簽訂費用、律師費等相關費用及其他支出。
三、享受技術轉讓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應單獨計算技術轉讓所得,并合理分攤企業的期間費用;沒有單獨計算的,不得享受技術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優惠。
(一)企業發生境內技術轉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時應報送以下資料:?
2.省級以上科技部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
3.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
4.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企業向境外轉讓技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時應報送以下資料:?
1.技術出口合同(副本);?
2.省級以上商務部門出具的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或技術出口許可證;?
4.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
5.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五、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一、技術轉讓的范圍,包括居民企業轉讓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植物新品種、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
其中:專利技術,是指法律授予獨占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和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的外觀設計。
二、本通知所稱技術轉讓,是指居民企業轉讓其擁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技術的所有權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獨占許可使用權的行為。
三、技術轉讓應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其中,境內的技術轉讓須經省級以上(含省級)科技部門認定登記,跨境的技術轉讓須經省級以上(含省級)商務部門認定登記,涉及財政經費支持產生技術的轉讓,需省級以上(含省級)科技部門審批。
居民企業技術出口應由有關部門按照商務部、科技部發布的《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商務部、科技部令20xx年第12號)進行審查。居民企業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術轉讓所得,不享受技術轉讓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四、居民企業從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之和達到100%的關聯方取得的技術轉讓所得,不享受技術轉讓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五、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
(四)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1.技術轉讓,是指轉讓者將其擁有的專利和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有償轉讓他人的行為;技術開發,是指開發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開發的行為;技術咨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
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是指轉讓方(或受托方)根據技術轉讓或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讓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轉讓(或委托開發)的技術,而提供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且這部分技術咨詢、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應當開在同一張發票上。
2.審批程序。試點納稅人申請免征增值稅時,須持技術轉讓、開發的書面合同,到試點納稅人所在地省級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并持有關的書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證明文件報主管國家稅務局備查。
(二)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收入與該技術轉讓項目收入一并收取價款。
二、本公告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的相關業務,不作納稅調整。
國家稅務總局20xx年10月21日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技術開發合同免稅篇二
項目名稱:南通市國土資源動態巡查監管信息系統
委托人:南通市國土資源局
(甲方)
研究開發人:北京宏德信智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
簽訂地點: 南通市 省(市)市、縣(區)
簽訂日期:20xx年 9 月 11 日
有效期限: 20xx年 9 月 11日至 12 月 31日
填寫說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由技術合同登記處填寫。
二、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托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于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及要求包括開發項目應達到的開發目的、使用范圍、技術經濟指標及效益情況。
五、研究開發計劃包括當事人各方實施開發項目的階段進度、各個階段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成果提交方式及數量)
1、產品設計、工藝規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文件;
2、磁盤、磁帶、計算機軟件;
3、動物或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
4、樣品、樣機;
5、成套技術設備。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秘密應承擔的責任。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南通市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動態巡查監管信息系統項目的技術開發(該項目屬____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及要求※
二、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參數
注:本合同書標有※號的條款按填寫說明填寫
三、研究開發計劃※
四、研究開發經費、報酬及其支付或結算方式
(一)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項目研究開發工作所需的成本,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本項目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大寫) 陸拾貳萬捌仟元。
(二)支付方式
①一次總付元,時間:
②分期支付 貳拾伍萬壹仟貳佰元,時間:合同簽定后7 叁拾肆萬伍仟肆佰元,時間:項目初驗合格后7個工作日內;叁萬壹仟肆佰元,時間: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使用滿兩年。
③按利潤額的 %提成,期限:
④按銷售額的 %提成,期限:
⑤其它方式:
五、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臵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履行。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一)專利申請權:
(二)技術秘密的使用權、轉讓權:
十、驗收的標準和方式
研究開發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達到了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技術指標,按 標準,采用方式驗收,由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
十一、風險責任的承擔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確因在現有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部分或全部失敗所造成的損失,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本項目風險責任確認的方式:
技術開發合同免稅篇三
什么是技術合同
技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的范圍包括以下方面:
(1)小試、中試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開發項目;
(2)技術改造項目;
(3)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的技術改進項目;
(4)引進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基礎上的創新開發項目;
(6)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
(7)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和生態項目;
(8)其它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2、什么是技術轉讓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秘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咨詢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所訂立的合同。
4、什么是技術服務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托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托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的范圍包括以下方面:
(5)新型或者復雜生產線的調試及技術指導;
(6)特定技術項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檢索;
(8)為特殊產品技術標準的制訂;
(9)對動植物細胞植入特定基因、進行重組;
(10)對重大事故進行定量技術分析;
(11)為重大科技成果進行定性定量技術鑒定或者評價。
1、對于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征營業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財稅字[1999]273號文件)
2、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據此明確,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免稅辦理程序
2、填寫減免稅申請報告表;
3、持技術合同正本一份、技術合同認定證明到負責征收的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
1.
技術貿易合同免稅
2.
技術服務合同免稅
3.
北京技術合同備案登記
4.
深圳技術合同備案登記
5.
技術服務合同備案
6.
深圳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7.
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證明
8.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