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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做好反洗錢工作的幾點思考和認識篇一
?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中的幾個思考
???在商業銀行落實和履行反洗錢職責和義務的時候,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我們去完善。
???1.政府部門和商業銀行的聯動性不足
???目前,隨著反洗錢工作在金融機構的深入開展,反洗錢工作和理念逐步被金融機構所接受和實施,但隨之帶來的問題也逐漸展現出來。過多的規定和過細的標準客觀上造成了的反洗工作太過依賴商業銀行系統,政府職能部門和商業銀行的聯動性不足,造成了工作上的重復和信息不對等,造成時間上的延誤,延誤了反洗錢工作的進行。
???政府工商部門負責企業和商戶的注冊以及管理工作,那就應該對企業的真實性負責。這個真實性并不僅僅代表著企業注冊時候的真實性,也包括著企業后續存續的真實性。企業的經營必然涉及賬戶的問題,金融機構必然對賬戶的真實性負責。但政府機構不能把這部分工作完全依賴商業銀行來做。商業銀行來做這部分工作肯定存在一定的死角和缺陷。同時,進行賬戶年檢工作每年對于商業銀行來說都是一件復雜而繁瑣的事情。但其實若政府機構和商業銀行能夠聯動合作的,這部分工作會大大減輕,商業銀行就會空余出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去進行其他的反洗錢工作。像企業的營業執照的有效期、企業是否注銷、是否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等,這些信息其實已經在互聯網上公開,若政府工商部門直聯商業銀行系統,對于不符合制度的賬戶,在政府機構修改企業相關信息后,商業銀行系統能夠第一時間自動處理。那么一些“可疑洗錢”公司的資金在被發現后會第一時間被凍結。這樣不僅僅是對反洗錢工作有利,同樣也會督促企業在第一時間去規范相關信息,對于工商部門的工作的開展也是極為有利的。
???2.互聯網金融形勢下商業銀行反洗錢工作更為嚴峻
???隨著互聯網的飛速發展,越來越多的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工具、平臺進行洗錢工作。互聯網交易具備的便利性、隱匿性反而成為一些不法分子從事網絡洗錢犯罪的助手。因此,洗錢違法犯罪行為的特征也相應地呈現出由傳統支付工具向信息化金融支付工具轉移的態勢。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網絡犯罪活動呈現高發態勢,一些不法分子往往會利用互聯網交易的隱匿性、便利性來從事網絡洗錢犯罪活動。網上的非面對面交易日漸取代柜面交易、atm交易,電子支付、網絡支付在給人們帶來便捷服務的同時,卻也日益成為不法分子青睞的洗錢支付工具。
???互聯網交易的最終端還是商業銀行,但由于互聯網交易的產業碎片化,造成商業銀行無法獲取資金的完整流程。例如在支付流程上,一筆交易需要發卡機構、互聯網支付機構、電信運營商、收單機構、持卡人、商戶等,通過環環相扣來協作完成。但這時,同一客戶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等往往被分散或者分割保存在不同機構中,一家機構的信息往往只涵蓋交易的一個小小環節。因此,商業銀行很難通過對客戶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資金鏈條的綜合分析,及時、有效地發現異常交易和洗錢風險。但要打破這個信息溝通壁壘,目前來說顯得不太實際。因此,商業銀行的反洗錢工作在互聯網金融這塊收效甚微。
???3、商業銀行應該有重點的開展反洗錢賬戶管理工作
???眾所周知,我國人口眾多,且以前對賬戶開立并未進行限制,造成銀行賬戶基數巨大。全面監控所有賬戶所花費的人力、物力頗大也收效一般。往往一些不法分子在進行洗錢活動中,常常以冒名、假名,收購、欺騙開立等方式獲取銀行賬戶。因此商業銀行可以重點關注新開賬戶以及新解除交易限制的賬戶未來一段時間的交易情況。
???4.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應該更具主觀能動性
???交易報告制度是金融機構承擔反洗錢義務的機構將其在業務經營過程中經辦的超過規定金額或有洗錢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報告給中國人民銀行的制度。交易報告分為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兩類。交易報告制度是反洗錢行政執法部門最根本信息來源,因此交易報告的質量高低決定了反洗錢行政執法部門的判斷與效率。同時交易報告制度也為金融機構開展反洗錢工作提供了保障。通過與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盡職調查制度、記錄保存制度的配合,成為預防金融機構被不法客戶用作洗錢渠道的主要措施。交易是否可疑,只有在執行了必要的客戶身份識別程序之后才能給出判斷。沒有經過客戶身份識別程序而提出的可疑交易,只能是無根據的主觀臆斷,無情報價值可言。因此,客戶身份識別是可疑交易的基礎。因此在遇到以下情況就應該開展報告可疑交易。一是在確認和驗證客戶身份存在困難時,應考慮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二是在確認和驗證客戶身份時,發現客戶身份存在異常的,應考慮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三是在對交易監測過程中,發現交易不符合基層銀行對該客戶身份及風險狀況的判斷時,應考慮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商業銀行應將可疑交易監測貫穿于業務辦理的各個環節,強化銀行網點的自主識別能力,通過合理有效的操作流程,對系統篩選的數據必須結合客戶身份背景進行綜合分析,加大可疑交易人工判斷分析力度,逐步將反洗錢可疑交易報告由以客觀標準為主轉變為以主觀標準為主,在客觀指標基礎上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輔以客觀指標的可疑交易報告形成方法,提高可疑交易報告的情報價值。從而改變僅根據數據分析系統提示需反饋可疑交易的模式,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提高可疑交易報告的質量和數量,更好的進行反洗錢工作。
參考文獻:
【1】楊曉英,《淺談基層銀行如何加強反洗錢工作》
【2】林宏山等,《互聯網金融下的反洗錢工作淺析》
對做好反洗錢工作的幾點思考和認識篇二
(一)社會客戶認同程度較低
金融業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工作有一個重要原則,即“了解你的客戶”,對此,客戶很難認同,認為“自己的錢自己有自由支配權,憑什么要受你約束”,而企業則認為經營業績、資金流水及流向等是商業秘密,銀行也不能隨便干涉。
(二)金融機構重視程度不夠
很多金融機構內部都有一個很統一的錯誤認識,那就是認為反洗錢工作只是反洗錢部門的職責,與自己沒有多大關系。其實反洗錢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并非反洗錢部門憑一己之力就能勝任,因為重視和認識不到位,就會導致金融機構內部反洗錢工作執行大打折扣。本人梳理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人民銀行官網公布的反洗錢處罰數據,從已公示的處罰信息來看,2018年共對368家義務機構進行了反洗錢行政處罰,處罰金額已突破億元大關,共計13093.13萬元,個人處罰近千萬,共計941.37萬元。其中處罰原因為“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占反洗錢違法行為的比例近70%,在必查必罰的情況下,客戶身份信息登記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問題依然存在,這充分說明部分金融機構無視反洗錢工作原則,對反洗錢工作中相關規定的置若罔聞。
(三)內控制度管理水平不足
目前,大多數金融機構普遍建立了反洗錢管理的相關內控制度,但制度比較粗糙,多是監管要求的落實和工作規范的步驟,對于產品洗錢風險、業務流程控制關鍵點、洗錢類型及相關系統案例模型的實際內涵、表現特點及防控措施,沒有很仔細的體現在內控制度上,已有的內控制度規范的內容太大太廣,對反洗錢一線崗位人員及普通業務人員的工作指導沒有起到實際作用。再者,部分金融機構各層級反洗錢職責缺失,反洗錢崗位多數為兼職人員,且與業務操作崗位混淆,形同虛設,崗位責任制無法真正落實到位。導致制度雖有,但操作性不強,內控制度沒有最有效的發揮出來,制定出來的規章成了掛在墻上的制度,沒有真正起到規范行業行為操守的作用。
(四)崗位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反洗錢是業務性比較強的工作,工作人員的素質直接關系到整個行業、整個系統的業務成效。目前,很多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的培訓模式主要是系統基礎流程和法律法規的學習較多,實操案例的“實戰化”較少,如此難免出現“紙上談兵”,重理論輕實踐的情況。監管機構發布的風險提示及案例,往往也并不適用于基層金融機構所在地的洗錢風險實際情況。工作人員對反洗錢系統功能和操作熟練成程度不足及適合本崗位的洗錢案例風險點學習不夠,導致金融機構始終缺乏專業化的反洗錢專業人員。部分營銷業務人員在沒有接受反洗錢教育及相關的培訓就直接上崗,在業務營銷或辦理過程中遇到一些隱蔽的洗錢活動時,往往難以察覺,當反洗錢崗位人員與其核實可疑客戶的案例時,也無法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同時金融機構也因業務繁重,人員少的現象,在反洗錢崗位人員的配備一般都是身兼多職,導致反洗錢崗位人員從業時間短、輪換頻繁,洗錢防控經驗傳承不連續,整體素質不高,工作中容易出現漏洞。
(五)反洗錢系統仍需優化
目前金融機構雖然已經按照監管要求,落實了第二階段“風險為本”的反洗錢系統開發及應用,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由于系統篩選可疑交易主要是基于規則,由于其顯性化且一段時間段內保持不變的特點,為犯罪分子通過化整為零的方式來躲避監控提供了有利條件。二是本階段的反洗錢系統在信息收集、交易篩選和報送環節已經實現高度自動化,但是在分析甄別環節仍需要大量人工介入,仍需要反洗錢崗位人員根據自身經驗對洗錢可疑交易進行甄別,不僅工作量巨大,對自身專業素質要求也較高。三是反洗錢數據處理多給予數據倉庫進行,由于數據來源多、數據量大,分析結果往往要到t+1甚至t+2才能形成,2、3天的數據轉換周期足以給犯罪分子充分的時間轉移資金和證據,導致金融機構無法實時采取干預措施。
(一)加強宣傳,正確引導
重點是要突出反洗錢工作對我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中華人民偉大復興”的現實意義,通過各種方式加強反洗錢工作的宣傳,加強溝通,注重引導,廣泛宣傳,全面提高社會各界以及廣大開戶單位、個人對反洗錢工作的認知、理解和支持,打造良好的反洗錢工作環境,形成全社會共同預防、報告、查出、打擊洗錢行為的反洗錢合力。
(二)風險把控,高層先行
出于保密的考慮,監管機構通常很少會公開披露其在平時檢查中發現的具體問題,一旦能夠突破層層障礙公開披露具體問題,就意味著這些問題需要得到業界的足夠重視。所以金融機構高管層需樹立正確的反洗錢合規高層基調,通過自身的言行以及對中級管理層貫徹執行的督促來打造出良好的企業合規文化。合規文化不僅可以大幅減少金融機構的違規風險,還是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前提保障。反洗錢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它同時需要各級部門長期有效地重視、支持,各級分支機構的反洗錢負責人與總部應有一個暢通無阻的對話通道,使總部及時全面了解反洗錢風險,并能根據風險情況及時優化配置各類資源。
(三)引進團隊,深入合作
金融機構應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的作用,引進第三方評估團隊,每年定期對金融機構反洗錢體系進行全面審查和評估,此項工作不僅可以使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進行系統性的管控和有前瞻性的提升。同時也能向各所在地的監管機構傳遞一個積極主動的信號,其工作過程也能讓各級合規人員和管理層直觀深入地了解金融機構總部和各分支機構反洗錢工作的執行情況及存在的風險。
(四)制度梳理,完善體系
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內控制度是要根據業務的變化、產品的變化、環境的變化、時代的變遷不斷的優化。金融機構反洗錢內控制度制定方面,要堅持“風險為本”的理念,形成風險評估制度為工作基礎,業務條線制度為防控手段,系統操作標準為具體抓手,獎懲制度相結合的內控制度體系。并持續開展反洗錢內控制度的梳理,針對制度存在的問題制定詳細的整改優化
方案
和時間表,明確相應負責部門并落實到具體人員,全面詳細地跟蹤整改優化狀況。真正的將反洗錢工作要求貫穿于金融機構經營活動的始終,切實落實監管機構的各項要求。(五)整體提升,獎懲分明
金融機構應重視反洗錢人才培養,著力提升軟實力,改變重理論輕實踐的培訓模式,結合本單位業務實際推行案例教學,詳盡展示、剖析國內外經典適用案例,同時積極與屬地監管機構溝通,獲取本地區洗錢手段及趨勢的第一手資料。通過組織反洗錢崗位人員及各級業務人員有針對性的學習,持續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敏銳性。結合新媒體的新興作用,注重業務培訓指導和警示教育方式的多樣化。建立獎懲制度,強化獎懲措施,將反洗錢工作納入所有專業部門、轄屬機構的績效考核中,明確兼職反洗錢崗位人員工作量的考核標準,并與績效分配掛鉤。
(六)立足
創新
,持續優化金融機構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去除單獨的反洗錢系統,在金融機構現有信息系統的基礎上進行整合,將反洗錢系統功能全部融入業務核心系統,切實解決數據抓取困難、關鍵要素缺失、轉換周期長、接口眾多等問題,使之全面滿足反洗錢工作要求。同時加強對洗錢新規律的研究和認識,加大研發力度,針對新型洗錢犯罪的特點,及時調整反洗錢系統監測模型和應對策略,更加準確的監測不斷演變的洗錢行為。最后要堅持開展客戶和交易數據質量的綜合治理,數據是信息系統處理的基礎,將直接影響反洗錢系統的效率和效果。目前基礎數據質量問題主要表現在交易要素缺失、
格式
錯誤、數據類型錯誤等方面。比如大部分金融機構核心交易系統中都有很多轉賬交易未記錄交易對手信息,這為后期可疑模型數據運算準確性和人工處理案例的時效性都會產生巨大影響。所以需要盡快建立規范的數據質量管理和控制流程,最大程度確保信息系統基礎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對做好反洗錢工作的幾點思考和認識篇三
??反洗錢是法律賦予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義務。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是穩健經營、保持自身競爭力的實際需要,更是維護金融秩序穩定的客觀要求。??? ? ? ? ? ? ? ? ? ? ? ? ?
???一、存在問題
???雖然該行反洗錢工作逐步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但對照反洗錢法規和上級行的要求,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亟待解決。
(一)少數員工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存在片面性,思想上還存在一定偏差。一是少數員工對反洗錢法規認識不足,僅滿足于一學了之,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不講不抓、不推不動的現象,更可怕的是,有的員工認為做為縣城營業網點,犯罪分子離我們太遠,不像發達城市那樣人多,可疑點突出。二是有些營業網點在進行客戶身份核查時擔心過多詢問會引起客戶反感,影響存款的穩定。因而在核查時應付了事,沒有細致全面地了解客戶基本信息。三是對發生的可疑交易缺乏敏感性,尤其對經常辦理業務的客戶缺乏警惕。四是農發行客戶比較固定,客戶不是太復雜,錯誤地認為洗錢行為不可能在本網點發生。
(二)客戶身份識別不夠到位,特別是不善于對客戶進行必要的審查。雖然按照人民銀行關于《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客戶身份識別和身份證復印件留存等進行了詳細梳理,并落實了相關規定,但個別營業網點以業務繁忙、留存身份證復印件麻煩等為由,對此項工作有抵觸情緒,少留或漏留客戶身份證復印件。
(三)反洗錢報表等資料有時收集不全,資料積累缺乏耐心。目前,營業網點需每日打印的反洗錢報表及清單錢工作有9種,但由于部分報表的數據當天無法實時生成,少則一天,長則三四天,導致個別網點在今后補打報表時經常因疏忽出現漏打報表現象。
???(四)反洗錢工作的長效機制建立不夠完善,需要進一步總結經驗。特別是反洗錢工作的連續性需要進一步完善,不要僅僅在乎報表資料的積累,而更重要善于利用現有資料進行判斷分析,對這項工作錯少必要的前瞻性。
???二、做好反洗錢工作的幾點看法
???(一)加強學習,提高認識。進一步領會國家制訂的反洗錢法規,重要的是理解其實質,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及《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
報告
管理辦法》要重點掌握。基層行是反洗錢工作的前沿陣地,如果反洗錢執行不得力,一旦被洗錢分子所利用,不僅會嚴重損害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聲譽,而且會帶來巨大的法律和運營風險。因此,基層行務必要進一步提高對反洗錢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認真組織員工學習反洗錢的有關規定,不得以業務繁忙或習慣性操作為理由貽誤反洗錢工作,要將被動開展反洗錢工作變為主動承擔反洗錢義務,認真做好此項工作。(二)加強柜面審查,嚴格執行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基層行要把客戶身份識別制度納人風險管理,按照《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保存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客戶性質、賬戶形態以及交易等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加強對可疑交易的審核:對反復發生可疑交易的客戶要作為高風險客戶予以重點關注,并向有關業務部門進行風險提示,從源頭上控制經營風險;前臺業務部門也要強化對客戶盡職調查的職責,不論是存款客戶還是貸款客戶,都要認真審核其身份背景,做好客戶的準入調查,通過客戶身份識別,規避高風險客戶,特別是要對大額交易嚴密監管,杜絕漏洞。
(三)加強協調,保證反洗錢資料完整性。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能客觀反映客戶身份識別的過程和結果,是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和查處洗錢案件的重要依據。基層行一方面要按照《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要求,認真做好客戶身份識別及身份證復印件留存工作;另一方面針對報表數據生成滯后的問題,盡快與上級行有關部門協調,加快后臺系統的維護和應用,真正實現報表數據當天生成、逐日打印,并定期裝訂歸檔,保證反洗錢資料的完整性。
????(四)密切各相關單位的配合,建立反洗錢工作的長效機制。銀行業作為反洗錢的重要關卡,承擔著堵住入口、防止“黑錢”流入銀行系統清洗以及為司法機關打擊犯罪提供信息的職責,因此,不僅要搞好有關報表的上報,而且要善于處理應急預案,及時請求有關部門查處,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農發行更應根據自身特點,建立防范措施,雖然農發行農發行客戶比較集中,但是單位支付金額相對較大,業務范圍也越來越廣,因此,做好防范“黑錢”流入也越來越顯的重要。
對做好反洗錢工作的幾點思考和認識篇四
洗錢活動嚴重擾亂經濟秩序,滋生違法犯罪行為。反洗錢工作是市場經濟健康運行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客觀需求。因此,反洗錢刻不容緩。在實際反洗錢工作中,我對如何做好反洗錢工作有幾點認識和體會。
一、何謂洗錢
反洗錢,首先要搞明白何謂洗錢?洗錢是洗的什么錢?這里所說的“錢”是指“黑錢”。什么是“黑錢”?就是指非法所得。什么是非法所得?就是指貪污受賄、搶劫盜竊、販毒等通過不正當途徑得到的錢。為什么要洗錢?通過不正當途徑得到的錢為什么要洗?說簡單點,就是避免引起司法機關的注意。人賺錢都是為了花的,如果你不花掉那你賺錢是為了啥呢?所以,當你突然有了大量的資產,拿著這筆錢去花的時候,很容易遭到司法機關注意,然后他們就開始查你,直到查出你這筆錢是從哪里來的。洗錢是一種將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為,主要指將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二、洗錢的危害
洗錢是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為,不僅破壞經濟活動的公平公正原則,破壞市場經濟有序競爭,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和正常運行,威脅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而且洗錢活動與販毒、走私、恐怖活動、貪污腐敗和偷稅漏稅等嚴重刑事犯罪相聯系,已對一個國家的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經濟安全以及國際政治經濟體系的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三、洗錢的方式
想要反洗錢,必須要了解洗錢的方式。洗錢的步驟通常是這樣的,首先以某種名義儲存,然后透過一連串的交易或是轉帳,進入合法名義之下。因為各國政府多半針對洗錢行為有所管制,金融機構會將一定金額以上的交易呈報主管機關,為了逃避監視,其中一種手段是將大筆的金錢分開存入數個以他人名義開設的帳戶,這些帳戶彼此互不相關,之后再通過匯款、開立支票等等方式轉入犯罪者的名下,由于每筆交易的金額不大,而且往往還透過跨國方式交易,甚至利用某些國家或地區可以開設保密帳戶或公司之便,查緝困難。另一種方式是利用假名設立數個公司,將犯罪所得透過這些公司虛假的交易,將不值錢的東西以高價販售給另一家公司,最后轉入犯罪者的名下,表面上看起來正當合法,實際上只是為了轉移金錢所做的假交易,也有人直接將金錢購買美術品、古董、不記名債券等高價商品,轉移到犯罪者手上后再伺機脫手換取金錢。
四、如何反洗錢
作為現代社會資金融通的主渠道,金融系統是洗錢的易發、高危領域。所以,實施預防洗錢的行為必須以金融機構為核心主體,通過金融機構監測并
報告
異常資金流動,發現并控制犯罪資金。第一,堅持反洗錢工作的三項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
所謂客戶識別制度,是指反洗錢義務主體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與其進行交易時,應當根據真實有效地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核實和記錄其客戶的身份,并在業務關系存續期間及時更新客戶的身份信息資料。應人民銀行要求,在建設銀行開辦儲蓄卡的客戶,必須完善個人信息九大要素才能申請儲蓄卡。與此同時,建行給所有未完善信息的老客戶發送短信通知,要求所有客戶帶身份證來營業網點完善個人信息。
客戶身份識別工作是防范洗錢活動的基礎性工作。當客戶以個人隱私為由,拒絕透露相關信息時,如有必要,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客戶有關身份信息。
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非法資金流動一般具有數額巨大、交易異常等特點。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對數額達到一定標準、缺乏明顯經濟和合法目的的異常交易應當及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以作為發現和追查違法犯罪行為的線索。其中,大額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對規定金額以上的資金交易依法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可疑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懷疑或有理由懷疑某項資金屬于犯罪活動的收益或者與恐怖分子籌資有關,應當按照要求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金融機構辦理的單筆交易或在規定期限內累計交易超過規定金額或者發現可疑交易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信息中心報告,以作為發現和追查洗錢行為的線索。
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金融機構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將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保存一定期限。堅持這一制度,一是作為金融機構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和交易報告義務的記錄和證明;二是可以為掌握客戶真實身份、再現客戶資金交易過程、發現可疑交易提供依據;三是為違反犯罪活動的調查、偵查、起訴、審判提供證據。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后,客戶交易信息自交易結束后,應當至少保存五年。
第二,作為核心主體的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金融機構的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金融機構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對反洗錢工作的組織架構、各部門和崗位的職責做出詳細規定,做到反洗錢工作有章可循。建立適當的獎勵和處罰機制,調動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積極性。真正使各項反洗錢制度成為金融機構義務主體日常運營機制的一部分,并使各項職責落實。
第三,人民銀行應加強對反洗錢的調查,積極反映反洗錢存在的問題和應采取的措施。由于沒有制定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權限,不可能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進行修改,對一些高難度的技術手段無法解決。但人民銀行基層處在反洗錢的第一線,對在反洗錢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掌握第一手資料,對在什么環境中能開展好反洗錢工作認識深刻,反映的問題翔實、準確。加強調研,真實準確地反映反洗錢的情況,決策層才能有針對性地制定法規和政策,反洗錢工作才能更有效的開展。
第四、加強對反洗錢專業人員的培訓,加強反洗錢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推進反洗錢工作向縱深發展。洗錢犯罪具有嚴密的組織性、隱蔽性,又有較強的專業性、技術性。做好反洗錢工作,不僅需要具備深厚的專業知識,而且還要對洗錢犯罪有一定的研究。現階段,反洗錢專業人才缺乏,技術設備落后,阻礙了反洗錢工作的開展,培養專業人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對從事反洗錢工作人員進行反洗錢專業知識培訓,盡快為基層培養出一支有較高反洗錢水平的人員隊伍,降低洗錢犯罪的成功率,提高反洗錢工作能力。
第五、廣泛宣傳反洗錢知識,提高全社會對洗錢犯罪的認識。很多金融機構一線員工反洗錢意識淡薄,缺乏反洗錢工作經驗,對反洗錢的重要性認識嚴重不足,把追求企業利益最大化作為目標,對反洗錢工作不理解,更不用說普通民眾了。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們可利用多種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專題講座、上街宣傳、“反洗錢日”等形式宣傳洗錢和反洗錢知識,洗錢對社會、對國家乃至個人的危害,引起全社會對洗錢犯罪的廣泛關注,提高全民反洗錢的意識。
第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完善反洗錢的技術保障,完善反洗錢軟硬件條件,讓科學技術在反洗錢中發揮重要作用。金融系統組織科技力量盡快研發一套實用、便捷的大額和可疑交易監測報告系統,盡快實現支付交易監測系統、銀行賬戶管理系統、現代化支付系統的整合,提高對信息分析、甄別的能力和效率,增強反洗錢監測的及時性和有效性。實現銀行與公安、工商、稅務、海關等執法部門的聯網,相關信息共享。
最后,加強全局協調,形成反洗錢工作合力。反洗錢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國家、金融機構和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需要各個行業、各個部門擰成一股繩,共同推進反洗錢工作的開展。人民銀行要充當反洗錢的中間角色,以金融安全為出發點,和有關部門相互協調,相互溝通,搭建起與銀行、銀監、保險、證券等機構的協調機制,搭建反洗錢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