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土地承包合同怎樣寫篇一
發包方(甲方):
身份證;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土地承包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承包土地位于705基地謝磊土地,共 口水井,承包的土地性質為國有土地。土地畝數為 畝,(以實際測量的畝數為準,(實際畝數: 另有林地 畝)。
二、種植林地的權屬:產權歸甲方所有,第一年由乙方出資進行種植,在生長期間,乙方負責進行澆水管理,水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有權監督澆水管理工作,并在甲方的指導下進行管理林帶的工作;如在乙方的日常管理中,(按照甲方的指導下)林帶的樹木不能成活的,甲方返還乙方對樹林的投入,在種植期間,乙方的費用由甲方確認(樹苗、樹坑)。
三、種植林帶費用的返還:乙方在第一年種植樹木成活后,第二年成活在80%的,甲方按照每棵樹木返還給乙方:第二年2元/棵、第三年2元/棵,第四年以后1元/棵。
四、土地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為10年(二零 年一月至二零 年一十二月、20 年1月至20 年12月)。
五、乙方承包費支付方式:自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交納水井的承包抵押金,共 口。每口井的抵押金為壹萬元整(10000.00元),如果乙方在冬季沒有進行冬灌的前期工作,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土地承包權利,并不返還乙方交納的水井承包抵押金。
六、土地承包費在每年十一月三十一日前一次性交清。
20xx年至20xx年免費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4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5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6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7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20xx年支付給甲方每畝800元;
水費按每月20日前交納給甲方,如在每月20日前沒有繳納水費的,甲方有權停止供應電力,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其它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甲方安裝的現場電表度,由甲乙雙方認可的數字度數為準,水電價格按照甲方總表收取的電費為準。
七、甲方權利及義務
1、指導乙方對土地的管理,包括林帶、毛渠、埂子、土地的平整規劃;
2、在承包期間,協調乙方的用電用水事宜;在水利設施交給乙方使用前,安裝完成水井的滴灌打水設備設施,在水井及滴灌打水設備使用前,由甲乙雙方共同對水井及地灌設備進行完好交接。
3、在承包期間,提供給乙方 住房,乙方在居住期間不得損壞由甲方提供的住房設施,如有損壞由乙方全部負責承擔,由此造成的民事責任及經濟糾紛所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在乙方承包土地期間內,不能擅自提高承包費用及無故收回乙方的土地使用權(除國家政府征用外)。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全部種植農產品,不得棄荒,如有棄荒現象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包期內的所有土地。
2、在承包期內地面上水利配套設施及附屬設施(井房)由乙方負責使用維護,在承包期間,水利配套設施及附屬設施的維護費用由乙方承擔(水利設施包括:水井、潛水泵及電纜、配電設施、滴水灌溉設施、變壓器及引線、水利設施附件)注明: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如國家征收地下水自然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水利配套設施由甲方安裝。
3、承包期內,乙方承擔所有的耕種費用;水費按甲方實際現場安裝的電度表度數為準,在每月的20日前繳納給甲方;
4、在乙方承包期內,雇傭的工人應遵循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在此期間所造成的法律及民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承包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6、乙方在簽訂承包土地合同3年之內,如水井壞了由甲方維修,3年以后水井出現問題,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七、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承包期內,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間收集整理棄荒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事項的。
八、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違約方自愿按照承包當年約定的承包費30%一次性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對方的損失。
九、爭議解決方式: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條件:自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
十一、附則:本協議共三頁,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承包土地的滴灌、林業補貼歸甲方所有。其它的農業補貼歸乙方所有(包括甘草、小麥、棉花等)。
甲方(發包方):
年 月 日
乙方(承包方):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怎樣寫篇二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一、為發展我縣的水果生產,乙方在 鎮 村 組承包甲方土地進行業生產, 地名、面積 畝(具體面積、地點見附表)。
二、承包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種植經濟作物及果樹。
三、承包期限
從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共x年。
四、承包交付時間及方式
實行先交承包費后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則。雙方商定:第一、土地租金每畝為800元/畝(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后第二年起每畝升30元/畝。(第一年800元,第二年830元,第三年860元,照此累計)。
五、如果遇到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費歸乙方所有。
六、為方便生產,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圍內修建電灌站、工房道路、圍墻、排洪溝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歸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間乙方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信守合約,任何一方不得中途違約,否則將追究違約方的責任,違約按每畝賠償1000元計算。
九、乙方所建房子、電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圍墻、排洪溝等,到期后,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還原耕作面積為了保障復耕,承包滿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復耕押金壹萬元,到各組組長妥善保管,承包滿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復耕押金貳萬,耕作面積還原后,組長把押金退還乙方。
十、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隨意轉讓,不得種樹,不得挖魚塘。
十一、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生效,以后所簽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怎樣寫篇三
合同,也稱契約,是當事人雙方或幾方為實現一定的目的而協商同意訂立的有關權利和義務關系的文書。
合同具有合法性和約束性。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就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格守信用,嚴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拒絕履行或變更、解除合同。
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主體、標的、數量與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違約責任。
合同的格式有條款式、表格式、綜合式。無論是哪種格式,都應包括下面四個部分:
(1)標題。位于合同的第一頁中間,用較大的字體書寫,只寫明合同性質,如(訂貨合同》等。
(2)訂立合同雙方或多方名稱。位于標題下方,通常在標題的左下方注明“訂立合同單位”宇樣后,再分別上下寫訂立合同單位名稱、簡稱、法定代表人姓名。簡稱一般為甲、乙、丙方,是為了行文方便,但不能簡稱我方、你方、他方,以免引起誤解。
(3)正文。包括簽訂合同的目的、依據、雙方協定內容、條款(合同內容的六項要素)、合同的份數和保存等。
(4)結尾。在正文下方寫明簽訂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單位的全稱和法人代表姓名,并加蓋公章。如有主管部門鑒證或司法機關公證,也應簽署和蓋章。之后寫簽訂合同日期,日期一般在署名下方,也可以在標題之下打印好。
例一:
土地承包合同書
甲方:x x村九組
乙方:x x村十二組村民李xx
xx合作社于1991年搬遷到九組,該址對換給九組集體所有,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發揮應有的效益,甲方將原合作社舊址承包給乙方發展企業。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原合作社:東西長27.3米,南北長38.5米,面積為1.57畝,現有破瓦房11間,承包給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須在使用前先交當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為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所建的一切不動產歸甲方所有,機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水、電設施及費用甲方不負責。
六、乙方在承包期間負責紹修甲方現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證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繼續使用,雙方重新協商,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x村九組 乙方:x x村十二組村民李×x
代表人:x×x
x x x x年x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怎樣寫篇四
甲方:
主任:住址
乙方:
為了相應國家政策及縣政府號召,調整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更好的使我村村民更早的脫貧致富,經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合作共贏的原則,決定將本村 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圍
1、承包地域面積 畝。
四至:東至、西至 、南至 、北至 。
2、承包年限
承包協議為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承包費總計 整。
3、付款方式為
自協議簽訂后一次性付清,(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義務
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內必須保證乙方“水、電、路”三通,所租用土地適宜耕種,承包界限明確,協調周邊關系,不準村民到乙方承包區域內砍伐、放牧等危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給乙
方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如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
2、如乙方在3年內未投入建設,甲方有權收回承包土地。
3、如出現政府征用甲方須賠償乙方相應損失,并負責在原承包地周邊提供相同面積的適宜耕種土地。
4、甲方需無償提供,乙方平整土地用土。
三、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1、乙方的義務
乙方必須守法經營,不能野蠻經營破壞生態環境。種植要規模,養殖要特色,雇傭工人四角臺村民優先。
2、乙方的權利
乙方為了更快更好的發展,在承包期限內乙方自主決策項目經營方式,入股、承包等經營方式受法律保護,甲方不得干涉。
承包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甲方不再承包給乙方,乙方所投入的設施、種植的樹木由專業機構進行評估,由甲方或新承包方以現金形式一次性返還給乙方用以補償乙方損失。
四、乙方因種植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范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
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七、乙方在承包期內發生地至不明林權糾紛或其他糾紛、由甲方指明和處理。如發生盜竊,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追查破案,查獲后按規定給以罰款,由甲方負責追收罰款,除賠償乙方所應得以外,全歸甲方所有。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怎樣寫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為加快新鄉村建設,按照鎮委、鎮政府的要求,在規劃鄉村道路時,路的兩側剩余了部分土地,現承包給乙方,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積:本地位于村 處,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東西寬 米,南北長 米。計 畝。
二、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 年。
三、承包費按每畝每年 元計算。本次乙方向甲方交納承包費 元,承包期為 年。合同到期,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必須在承包到期以前2個月向甲方交納下一年度的承包費。乙方到期不交納承包費,甲方依據有關法律依法終止合同,乙方負責清除干凈地上附屬物。
四、乙方在承包土地期間如果在該土地上建設臨時性設施,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經土地、規劃等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建設。1、建設臨時性設施,不得建設永久性設施。2、禁止破壞土地,施工不得損壞原地貌。否則,甲方依法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轉讓土地承包權。
六、乙方在承包期內一切稅費、工傷、事故、用水、用電等費用自負。
七、甲方幫助乙方協調在承包期內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的各種相關手續。
八、甲、乙雙方必須按承包合同的規定定實施,不得違約。
九、乙方的.地理位置是按照法定程序公開競標的方式取得。
十、本合同成立不能因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自雙方簽名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爭議,到當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見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怎樣寫篇六
裁判要旨 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為方便耕種管理,對其取得的承包土地進行互換,不違反法律規定,不因未簽訂書面協議、未向發包方報備而無效。互換協議履行后,一方不得以未約定互換期限為由主張隨時解除互換協議。案情 1999年,原告陳紹良以戶的名義承包水田30年。20xx年,他與同村村民李榮仔口頭商定互換承包地。之后,在交換的土地上,陳紹良挖塘養魚,李榮仔種植水稻。20xx年初,李榮仔又改種茶樹。同年底,陳紹良提出換回原承包地,被李榮仔拒絕。陳紹良認為,二人互換承包地既未簽訂書面協議又未向發包方備案,且李榮仔改變用途種茶,因此互換協議無效。并且雙方互換承包地未約定期限,屬不定期合同,故自己可隨時要求收回土地。20xx年8月,陳紹良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榮仔將互換的承包地恢復原狀并返還。
裁判 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互換土地不違反法律規定,口頭互換協議有效。互換土地向發包方備案僅為公示,不是互換協議的生效要件。互換后的土地均為農業用途,原告主張改變了土地用途與事實不符。互換未約定期限,互換期限應為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原告不能以未約定期限為由隨時主張解除互換協議。遂判決駁回了陳紹良的訴訟請求。
陳紹良不服,上訴至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中,陳紹良與李榮仔之弟李小俤達成新的土地互換協議,申請撤回上訴,法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
評析 承包地互換是一種小規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本案所涉及的未訂書面協議、未備案、改變土地用途、互換合同解除等問題比較常見。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0條規定:“承包方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對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互換。”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互換是經營權權利主體發生變更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不損害他人利益,即為有效。實踐中互換土地大都以口頭方式進行。合同法明確可以口頭或其他方式訂立合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7條關于“互換應當簽訂書面合同”的規定屬于管理性規范,其立法目的是鼓勵、引導承包方訂立書面合同以防范糾紛,不是互換合同生效的要件,也不能據此認定非書面互換合同無效。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7條規定,采取互換等方式流轉的,應報發包方備案。立法目的在于發包方及時了解土地承包經營權變動情況。作為行政管理手段,備案的性質僅為公示,不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當前農村土地互換備案制度不完備,以未經備案為由否定互換協議的效力,不符合農村客觀實際,不利于維護正常的農村土地流轉秩序。基于此,《最高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14條明確規定了承包方依法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包方僅以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未報其備案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物權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能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可見,“不得改變農業用途”是法律對于流轉土地的禁止性規定。改變農業用途常見的表現形式有:在承包地上建房、建窯、建墳等建設行為;在承包地上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土壤、植被的行為。本案中被告互換土地后,前期種植水稻,后改種茶樹,均為農業用途,不能認定為改變農業用途而導致互換無效。
互換中,當事人往往未對互換期限進行約定,當一方提出解除互換合同時如何處理,實踐中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互換合同未約定期限或約定不明,可參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關于“租期不明當事人可隨時解除合同”的規定處理;另一種觀點認為,應以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來確定互換合同的剩余期限,承包期內不得主張解除互換合同。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互換不同于轉包、出租,轉包、出租是土地承包經營權在一定期限內的流轉,而互換屬于承包經營權的相互轉讓,即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喪失對原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而對換得的土地取得了經營權。正是由于流轉方式性質的不同,《解釋》第十七條僅規定承包地“轉包、出租”未約定期限或約定不明的,可參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處理,而不包括“互換”這一流轉方式。因此,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并實際履行后,不能以未約定期限為由隨時主張解除互換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怎樣寫篇七
甲方:周濟明
乙方:陳民國
為進一步開發本寨土地資源,本著自愿、依法,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費:每年每畝承包費為1000元
二、乙方同意位于長灘河邊屬于自己耕種的土地0.51畝,承包給甲方使用,承包期為20年,承包期從20xx年12月12日至20xx年12月12日止。
三、甲方在租用期間,如遇政府性土地征用,土地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上的附著物補償歸甲方所有。
四、承包費支付時間,以十年為單位支付,第一次承包費是5100元,第二次從20xx年12月12日再支付承包土地費。
五、乙方有權在承包期滿后收回甲方承包的土地,若甲方因生產需要延租的,可與乙方另行協商續簽。
六、甲方應按時支付承包費,否則乙方有權收回承包的土地甲方已按時支付承包費后,乙方不能以行何理由干涉甲方的生產經營權。
七、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周濟明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