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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業績效考核管理問題研究情況報告篇一
1、帶薪年休假
在本企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帶薪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1)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員工累計工作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員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注:鑒于實行倒班制及輪休制人員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因此不享受帶薪年休假。公司員工福利匯總
2、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五一”國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管理制度《設計公司薪酬福利制度》。
3、所有假期均應以處理好自身工作為前提,必須做好工作交接,辦理相應手續后開始享受假期。延續假期必須先申請批準,申請未經獲準而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
4、集團輪休范圍為常年駐外站、辦,其他處辦、公司不實行輪休。鑒于生產經營單位工作的特殊性,原則上行政職能部門人員雙休日不安排休,若在保證生產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可適當安排調休,但部門內必須留有值班人員。
5、所有公司員工都可享有國家規定的每年10天法定帶薪假(元旦1天,春節3天,勞動節3天,國慶節3天)。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員工福利禮品方案
二、特別休假
1、婚假
(1)員工本人結婚可請有薪婚假5天。員工福利制度
(2)員工子女結婚可請有薪假3天。
(3)員工兄弟姐妹結婚可請有薪假1天。
2、慰唁假
(1)員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請5天有薪慰唁假。
(2)員工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岳父母死亡,可請有薪假3天。
3、產假
(1)員工生育持醫院證明經集團核準可請產假3個月,懷孕3個月以上小產,可請假4周(按病假規定執行)。
(2)員工配偶生育可請有薪假2天,申辦該假期,須附有關出生證明。員工福利方案
三、勞動保障
社保福利:集團為保障勞動者工作生活或按國家法律規定應予以交納各種保險費用。包括各種社會保險、集團給予的各種福利賀金等。
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具體參保情況結合當地政府規定執行。
中小型企業績效考核管理問題研究情況報告篇二
(一)薪酬
1.發薪日期
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期為每月月未。公司將在每月月末將薪金轉入員工個人銀行帳號,并將工資條發至員工郵箱。
2.收入保密
員工薪金、獎金及其它收入屬員工個人隱私,禁止員工相互間以任何方式傳播、打聽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構成
收入=固定報酬+浮動報酬。
固定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固定系數。
其中部門經理固定系數為70%,普通員工為80%。
浮動報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1-固定系數)+年終獎金+其它津貼等。
(二)福利
1.假期(詳見后章《考勤與假期》)
2.社會保險
公司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當地政府的規定為員工購買四險一金[養老、醫療(含女職工生育險)、失業、工傷,住房公積金]。員工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在員工個人工資中代扣。
3.公司活動
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公司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每兩年一次的例行體檢,并組織體育鍛煉;公司根據經營狀況,為符合規定的員工提供免費或員工承擔部分費用的公司旅游;定期或不定期地舉行各項活動,如公司周年慶典、年終活動、季度員工生辰會等。
4.其它
①節日補貼:公司根據經營狀況,在元旦、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三八婦女節(僅限女員工)等節日發放節日補貼,發放形式:貨幣或等價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調整自行制定的福利項目。
中小型企業績效考核管理問題研究情況報告篇三一、引言
工程項目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核心,是建筑施工企業創造經濟效益及創建品牌的關鍵,亞泰建筑公司的管理體系是以項目部的目標管理為工作重點,圍繞項目部的各項管理目標而開展工作。因此,如何引入薪酬分配、績效考核等競爭機制,激發項目部的活力,調動項目部的積極性,是公司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
實踐證明,項目部管理人員的薪酬分配、績效考核必須和工程項目的各項管理目標掛鉤,特別是利潤掛鉤,否則項目部就會缺少競爭動力,公司就會缺少發展活力。因此建立一個新型的、科學的績效掛鉤薪酬分配機制勢在必行。
二、項目部薪酬管理現狀及分析
(一)項目部薪酬管理現狀
目前,公司的項目管理是以項目部的目標管理為核心,項目部是建筑公司經營管理基本核算單位,建筑公司依據集團公司效績考核標準審定的企業級別,按各級管理人員崗位確定工資標準,所有項目部之間的項目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工資在同一標準下基本相同,沒有差別。
(二)項目部薪酬管理存在的問題
1、現有的薪酬制度,沒有靈活有效地運用公司的企業級別評定、職別評定、薪酬制度和競爭機制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沒有針對各項目部承擔任務不同來確定管理人員的薪酬。而是一直延用傳統的薪酬分配體制,在這方面的工作沒有改革創新;
2、在現有的薪酬體制下,項目部之間缺少公平競爭,沒有積極性、主動性,等、靠、要思想極其嚴重;
3、在現有的薪酬體制下,薪酬分配沒有和利潤掛鉤,項目部參與市場競爭意識差。在如今的市場經濟條件下,沒有市場競爭的企業就等于沒有競爭意識,沒有生存空間,長此以往不利于公司長期穩步向前發展。
(三)項目部薪酬管理存在問題分析
建筑公司項目部承建的工程項目,由于規模不同,產值不同,產生的經濟效益與付出也不同。建筑工程規模越大、效益越高,往往是風險更高、付出更大。而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工資卻無差異或固定不變,這種工資無差異化,使項目部的管理人員工資占工程總造價的比例不同,透過現象分析其本質,薪酬分配不公平是其主要原因,這種薪酬分配不公是現代企業管理中,典型的平均主義。由于現有分配體制,體現不出高風險、高回報,會使項目部里的個別管理人員心理不平衡,造成在管理上不思進取,不克盡職守,管理積極性不高,管理松懈,甚至玩忽職守。由此更會加大公司的監督管理難度,特別是工程成本的監督審核、控制難度將會加大,也會加大公司各方面管理工作難度。合理的薪酬分配體制應與市場規律有機地結合,那種“不費力、無風險、穩收入、非競爭”的平均主義不能做到績效的統一。各項目部管理人員之間工資標準不應按同一個平臺去操作,應參照集團公司對企業等級劃分那樣進行效績劃分評價,制定切實可行的薪酬分配方案,充分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充分調動人的主觀能動性、積極性,挖掘人的潛力,充分調動項目部的競爭意識。
解決好薪酬分配同項目績效掛鉤、同利潤掛鉤的競爭機制,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是保證建筑公司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必須解決的問題,是評價我們管理科學與否的具體體現。
三、項目部薪酬管理體系的建立
(一)項目部薪酬管理體系建立的原則
1、不搞“一刀切”。不同的職別、職級人員實行不同的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獎金分配同管理目標掛鉤,既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又力爭做到大家在同一起跑線上的公平競爭,減少人為的分配不公現象發生;
2、不搞“保險承包”。不同的工程類型和施工條件,采取不同的經濟技術指標進行目標管理,在目標的確定上,要以項目部經發奮努力才能實現的先進水平為標準,制定合理的目標,應避免“不費力,無風險,穩收入”的目標管理,要做到客觀、公正;
3、不搞“形式”。在項目管理中,要重視過程控制,重視量化管理,對因不可抗力而導致項目目標難以實現或計劃目標過低,應及時調整目標,使每個項目承包管理者既感到風險壓力,又能充滿信念,公司的經濟利益又能得到保證。
(二)項目部管理人員薪酬標準
公司依據上述原則,按集團公司以“職位(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獎金”為薪酬管理方法,管理思想,對建筑公司項目部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體系進行重新規劃。即根據集團公司的崗位職位評價制度,依據項目部管理人員的崗位、學歷、職稱、職位確定崗位、職位工資標準;依據項目規模、工程造價、施工期間、未施工期間制定效益工資標準;根據產值、利潤等指標的完成情況,確定獎金分配。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職位(崗位)工資確定標準:
一級項目經理每月工資2700元;
二級項目經理2600元;
三級項目經理2500元;
高級工程師2100元;
工程師1900元;
技術員1500元,有學歷的保管員、材料員450元;沒有學歷的材料員、保管400元;對于項目經理,工程師一年內,在公司及建筑市場沒有競爭到工程,崗位工資按相應的管理人員重新確定,多發放的工資在下年度工資中扣回,連續兩年沒有工程項目,撤銷其崗位。
中小型企業績效考核管理問題研究情況報告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本中心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資原則
員工薪金是以社會經濟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個人工作能力、工作經驗、工齡、學歷等作為依據發放。凡本中心員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情況之外,均應依照本制度辦理。
第三條薪資構成(建議分類:崗位工資/津貼/獎金/加班
員工薪資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工資占月工資的70%,績效工資占月工資的30%。
1、基本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的范圍,在此范圍內再依“個人職能”核給固定工資。
2、績效工資是根據“職務價值”確定給付標準,再依個人工作績效核給變動工資。
第四條薪資形態
員工工資以月薪制度為標準。
第五條薪資結算日
基本工資與績效工資的計算期間以月底最后一天為結算日。
第六條薪資支付日
1、薪資之給付原則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資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時,則提早于前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
而無法按期支付工資時,應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員工。
第七條薪資之扣除
除依據法令之扣除額外,其住宿方面之相關費用也由薪資中扣除。
第二章工資等級標準
管理、技術、行政部分(建議分管理、技術兩類,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條初任工資
1、新進應屆畢業生,原則上以進入公司時員工的最高學歷來定級,其薪資等級按下列標準執行:
2、非應屆畢業生,則需綜合考慮其所擔任的職務,來公司以前的工作經歷、能力、工齡(相關崗位工齡)等因素后確定。
第二條職務工資
中心工資按職務分四個層次九個等,每等有五個級,等級標準如下:
第三條上表工資不包括補貼及獎金
第四條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于原支給工資額
銷售部分
第一條中心根據各銷售員的銷售能力、工作業績、出勤狀況、工作態度等要素,將銷售人員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等級。等級劃分首先由銷售經理考核,再呈報公司總經理確定。
一級:能夠協助上級工作,對其他員工能起指導、監督作用的,具備優秀品格的模范員工。一級銷售人員要有三年以上從事銷售工作的經驗,并且在近半年的銷售工作中取得優異的成績。
二級:有一年以上銷售工作經驗,工作努力,經驗豐富,勇于承擔責任的.業務骨干。
三級:經過短期培訓的其他員工。
第二條銷售人員薪資由基本工資(具體多少要列出來)+績效工資+提成三部分構成
第三條薪資的支付時間和方法(見)
第三章崗位工資定級、轉崗與調薪
第一條公司視員工的工作表現于每年12月31日起實施提薪,原則上若無特別需要時,則不會監時提薪。以下三種情況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1)因試用期合格后轉為正式員工的工資定級;
2)因工作變動試用期后工資調整的;
3)對公司發展有突出貢獻經總經理批準的。
第二條提薪可分為二類:晉升提薪、年終提薪
第三條新進員工試用期按該崗位工資的最低工資起薪,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則執行該崗位工資的上一檔或二檔工資,不合格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條新進員工試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需要提前結束試用期的,由主管部門上交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定匯總,交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五條崗位異動動人員,由現部門提交有調動原因及原部門簽署意見的書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負責審核匯總。調動核準程序按(__)文件灰頂執行。
第六條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喪失提薪資格:
1、錄用不滿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計數達45天以上者;
3、該年度受懲戒處分者;
4、正在提退職(含辭退、辭職、開除、自動離職)申請者;
5、其他經人事行政科評定認為不具備提薪資格者。
第四條提薪標準
第四章薪資保密管理
第一條本中心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中心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貢獻、工作能力論酬的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爭取高薪的風氣,以及避免優秀人員遭嫉妒,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二條各級領導應要求所屬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第三條各級人員的薪資除人事行政科主辦核薪人員、發薪人員和各級直屬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批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
2、探詢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1/3績效工資;
3、吐露本身薪資或評論他人薪資者,扣發當月2/3績效工資,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視情節嚴重性扣發當月獎金或予以停職處分。
第四條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處理,不得自行理論。
第五章附則
第一條本細則與國家有關法律不符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實施,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人事行政科負責解釋。
中小型企業績效考核管理問題研究情況報告篇五
為了更好地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事廳關于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要求及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公司轉換經營機制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復,在公司建立靈活、有效的管理用人機制,徹底打破在編人員與非在編人員的身份界限,使員工收入與崗位、工作實績結合起來,與公司整體經營收入情況相掛鉤,增強干部職工的工作責任感、緊迫感和危機感,進一步形成重實際講效率的全新工作作風,從而保證公司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穩步增長,特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管理中心結構工資制度。
一、工資分配方案總體思路
本工資制度將全體干部職工原有工資待遇封存,裝入檔案,實行結構工資制,結構工資按照人員所從事的崗位確定工資標準,著重體現公司員工個人收入與崗位所在部門本年度與中心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分解任務完成情況及公司總體經營收入相結合。根據工作崗位的技術、業務要求、勞動繁重程度、勞動條件好壞、所負責任大小及管理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資格經歷、崗位需要等因素將公司各崗位劃分為六崗十九類作為確定工資的基本依據。通過實行結構工資制,按照每人的崗位、所在部門的效益情況,拉開收入差距,嚴格考核獎懲,工資收入與績效掛鉤,有效克服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的“大鍋飯”弊端。形成重貢獻、重實際的工資分配機制,進一步調動各崗位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優秀人才成長。
二、結構工資制度的構成情況
本結構工資制由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通訊補貼、知識分子津貼、職稱補貼、工齡補貼、兼崗津貼、效益工資、獎勵工資、考績工資等十一項組成,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1、基礎工資:即保障員工基本生活需要發放的工資數額,約占個人工資收入的30%。在編人員基礎工資按本人檔案工資中“基本工資”數額發放;合同人員基礎工資標準為:部門經理600元;部門副經理500元,行政管理、經營、技術部門主管400元;三崗一類崗位35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四類崗位在三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四崗一類崗位33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五崗一類崗位30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六崗一類崗位29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四類崗位在三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五類崗位根據出勤情況計發日工資。
2、崗位工資:根據崗位(職務)的技術、業務要求、所負責任大小等因素確定崗位工資,無在編與非在編的區別。
3、崗位津貼:對不同崗位因其工作條件好差、辦公環境優劣確定,此項津貼對技術、服務、保安等一線工作人員給予傾斜。
4、通訊補貼:為方便日常工作聯系,參照自治區有關政策結合具體崗位情況進行適當的通訊費補貼。
5、知識分子津貼:不分崗位,不論在編于否,凡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學歷,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6、職稱補貼:專業技術人員,依自治區人事廳頒發的職稱資格證書和自治區有關評定政策受聘人員(職稱要與所從事崗位相同或相近),按助理及相當10元/月,工程師及相當30元/月,高級工程師50元/月計發;工勤人員,不分崗位,凡取得自治區人事廳頒發的職稱資格證書,依自治區有關評聘政策受聘人員均可按高級工10元/月,技師30元/月,高級技師50元/月享受職稱補貼。
7、工齡補貼:自參加工作之日起每1年發給工齡工資5元/月,在公司工作每1年,發給工齡補貼10元/月。合同人員工齡按到公司參加工作之日起計,工齡補貼于每年元月份調整。
例:某職工1987年參加工作,2000年到公司。該同志工齡補貼為:[(2000—1987)×5]+[(20__—2000+1)×10]=125
8、兼崗津貼:遵循定崗定員原則,對兼崗人員原則上按照本人主崗基礎工資的10%計發兼崗津貼,階段性或臨時性兼崗由總經理會議根據兼崗任務及完成情況研究確定補貼標準。
9、效益工資:各崗位人員、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效益工資獎罰與責任部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掛鉤。效益工資根據當月實現的經營收入情況,按照一定的計提比例、發放系數計發(每月計劃人均效益工資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經營部會議、演出場租收入按月考核,電影及其他收入年終考核;下屬公司三、四樓經營及廣告收入按月考核,其他收入年終考核;大型活動收入年終一次性考核。
1)經營部效益工資計提比例:計劃人均效益工資×12月÷年目標任務×100%=100×12÷1600000×100%=0.075%;
公司效益工資計提比例:計劃人均效益工資×12月÷年目標任務×100%=100×9÷650000×100%≈0.138%;
其他非直接經營部門效益工資發放基數:(經營部效益工資發放基數+公司效益工資發放基數)÷2
大型活動部效益工資的發放:1—12月效益工資按照非直接經營部門發放基數計發,年終考核項目與第十三月工資掛鉤,對比前十《公司結構工資制度》出自:
二個月效益工資和獎勵工資發放總額實行多扣少補。
2)當月全額完成經營目標任務的部門,享受全額效益工資;當月完成經營收入不足目標任務的50%,不享受效益工資;完成目標任務達到50%以上,用當月效益工資除以75所得值乘以所差百分點的金額作為效益工資扣罰金額。
3)經營部按當月本部門取得有效考核項目的經營收入(以實際完成的合同數額)的0.075%為發放基數,依不同崗位系數發放。
4)下屬公司按當月本部門取得有效考核項目的經營收入(以實際完成的合同數額)的0.138%為發放基數,依不同崗位系數發放。
5)總經理按照各部門效益工資平均值的2倍計發;副總經理按照分管部門效益工資平均值的1.8倍計發;總經理助理的月效益工資按照非直接經營部門經理的發放系數計發,其他非直接經營部門人員按照直接經營部門效益工資平均值依崗位分類按系數計發,其中:
二崗一類系數為1.6;二類系數為1.5;三類系數為1.4;
三崗一類系數為1.3;二類系數為1.2;三類系數為1.1;
四崗一類系數為1.3;二類系數為1.2;三類系數為1.1;
五崗一類系數為1.2;二類、三類系數為1;
六崗一類系數為1.2,二類、三類、四類系數均為1。
10、獎勵工資:直接經營部門(經營部、下屬公司)超額完成當月目標任務,可享受獎勵工資。
1)經營部獎勵工資基數:本部門超額完成數×0.075%
2)下屬公司獎勵工資基數:本部門超額完成數×0.138%
3)其他非直接經營部門獎勵工資基數:公司整體超額數÷2×0.11%[0.11%=(0.075%+0.138%)÷2]
4)各崗位獎勵工資系數與效益工資計發系數相同。
11、考績工資:由部門經理以中心下發的考勤制度、上崗規范等為考評依據,綜合每月出勤、工作完成及臨時性事件處理情況對各崗位人員做出評價,進行考核,具體按照各部門的百分制考核評分表評定,滿分150分,等值150元。通過部門經理評分、部門員工互評,可參考質檢部抽查結果核定考核分數,計發相應考績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