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分家協議書怎樣寫篇一
趙大x,男,43歲,黨員xx鄉xx村村民(長子)
趙小x,男,38歲,群眾xx鄉xx村村民(次子)
趙老x自感年邁,不能管理家務,且長子趙大x,次子趙小 x都已娶妻生子,宜分家單過。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東院新房4間,莊基一處,及其附著物歸趙大x所有。莊基面積以《莊基使用證》為準。
2.西院舊房4間,莊基一處,及其附著物歸趙小x所有。莊基面積以《莊基使用證》為準。
3.因新舊房屋差價,家中的三馬車一輛分給趙小>(,再從家里的1萬元存款中取出5000元補貼給趙小x。。剩余的5000元,作為趙老x分家后的生活零花之用。
4.平日里自己使用的家具.自行車等較小的用具,隨分給自己所有
5.對父親趙老x的贍養,趙大x與趙小x每家一年輪養,管吃,管住,管穿衣。先從趙大x家開始。如果老人得大病住院治療,費用均攤。得小病,誰家養,誰家負責治療。
6.未盡事宜,按照對等原則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4份,趙老x.趙大x.趙小x各執一份,交村委會一份備案。
空口無憑,立此為證,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立協人:趙老x.趙大x.趙小x
(簽章)(簽章)(簽章)
分家人:都xx(簽章)
村委會審核(蓋章)
x年x月x日
分家協議書怎樣寫篇二
本人柏林某祥,出生一九三五年,現年六十五歲,其妻王某珍,生于一九三九年,現年六十一歲,家住鹽城市某組,皆已花甲有余,畢生有兩個兒子,大兒:柏某明,大兒媳:吳某霞;二兒:柏某根,二兒媳:高某榮,皆已生子,成家立業,實屬幸事,常言道,有千年之父子,無千年之弟兄,各房點燈各房亮,如今我倆老意欲將全部家產按兄弟倆平分贈予你們,每人各得壹份,望你們分得家產后各自努力,勤儉治家,振興家門。
房產:堂屋叁間,廚房叁間,現將此房產及全部家具用品分成兩份。
大兒:柏某明,常屋東壹間半,廚房北壹間半,家具用品,睡柜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園桌面壹張,張柜壹只,家神柜壹只,大桌子壹張,小桌子壹張。
二兒:柏某根,堂屋西壹間半,廚房南壹間半,家具用品,睡柜壹只,書櫥壹只,鋪板床壹張,加元 桌面壹張,三門櫥壹只,碗柜壹只,回腳床壹張,書桌壹張,四抽屜壹張。
廚房暫由父母居住,等二老百年后由兄弟二人平分。
關于父母的贍養,每戶每年支付贍養費伍佰元。必須在每年年初支付,不得拖延。
父母二人年齡已高,身體一年不如一年,所需看病,醫療費除父親單位報銷外,其余部分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若父母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服侍及照料之義務由兄弟二人輪流共同承擔,費用共擔。
兩位老人百年后由二兄弟處理后事,喪葬費費由兄弟二人共同承擔。
此協議一式三份,由父母、大兒子大兒媳、二兒子二兒媳各執一份。
父母親簽字:
大兒子:
二兒子:
大兒媳:
二兒媳:
見證人:
年 月 日
(備注:1、本協議書僅為參考格式,申請人可根據需要依法對協議書的內容作適當調整。
2、申請人在使用本參考格式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后再打印出來,除簽名外不得手填。)
分家協議書怎樣寫篇三
今有徐新法、陳金娣家庭成員中二子(徐海清、徐海明)均已經成年,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父母為子女生計考慮,愿將自己所有的財產分與二子為業,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特立此分家協議書為憑。
一、居住屋分配:現有居住房屋肆間兩層,分別分予徐海清和徐海明二人。其中東邊兩間兩層分給徐海清所有,西邊兩間兩層分給徐海明所有;
二、出租屋分配:現有出租房屋,所產生的房屋租賃費用由徐新法、陳金娣夫婦收取并使用。出租房屋所有權暫時不予分配,歸徐新法、陳金娣夫婦所有。待徐新法、陳金娣夫婦百年后遵照遺囑分配或沒有遺囑徐海清、徐海明協商分配;
三、空余土地分配:協議簽訂之日,沒有居住房屋和出租房的空余部分土地,按居住房屋劃分界線。徐海清、徐海明二人各50%,東邊50%歸徐海清所有,西邊50%歸徐海明所有。雙方不得干涉對方改變土地的用途;
四、共同債務分配:家庭共同債務不分配,由徐新法、陳金娣二人償還;
六、老人贍養:由于贍養徐新法、陳金娣所產生的.費用,需要兒子承擔的,徐海清、徐海明按各50%的比例分攤;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經所有當事人簽字并芝里社區蓋章后生效,徐新法、陳金娣夫婦持一份,徐海清、徐海兩兄弟各執一份,芝里社區備案一份。
協議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分家協議書怎樣寫篇四
趙某1、趙某2弟兄二人均已經成年,準備分家另過獨立生活,現村里給新批房基地3間和老宅北屋正房6間的財產分配,為劃清產權,避免爭議,團結和睦,經母親及家中叔叔趙興明、趙興堂、趙興友、見證特立此分家協議書,協議書條款如下:
一、村里新審批下來的3間宅基地和老宅的北屋東邊2間主房及2間主房正前方小院分配給趙某1所有;
二、老宅的北屋西邊4間主房及4間主房正前方小院和院中樹木分配給趙某2所有;
三、趙某1分房得5間房屋,趙某2分得4間房屋,因弟兄2人分的房產地皮價值不同,趙某1分的房屋比趙某2多出一間,考慮到畢竟是一家人,沒有絕對的公平,趙某1自愿給(趙某2)5000元作為補償,新批的房基地村里要6000元宅基地費趙某1自己承擔與趙某2無關。
四、因家中老宅肯定要拆舊翻新,村里及相關單位要對拆舊翻新的房屋罰款,老宅的罰款趙某1趙某2弟兄2人各付一半的罰金。
五、因趙某1多出一間房屋趙某1自愿承擔母親李存榮住房事宜。
六、其它財產歸母親李存榮所有,將來歸屬由母親分配。
七、本分家協議已一次分清,吃虧沾光差價做明,今后價格漲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調整。
八、本協議共2頁一式五份,母親與兩兄弟夫妻各執一份,一經簽字按手印兄弟夫妻雙方均不得反悔,如經見證報公證處另備案一份。
立協議人: 立協議人:
見證人:見證人:
20___年__月__日
分家協議書怎樣寫篇五
立協議人:洪賽銀,身份證號碼:350626xxxx1015006x。
朱文勇,身份證號碼:3506xxx211250013。 羅文炳,身份證號碼:350xxx250094。洪文章,身份證號碼:3506261xxxx014。羅文煥,身份證號碼:350xxxxxxxx80015。
羅文巧,身份證號碼:350626xxxx0020。
洪賽銀與羅定芳為夫妻關系,共生育四子一女,分別是朱文勇、羅文炳、洪文章、羅文煥、羅文巧;羅定芳于1984年12月亡故。
洪賽銀有自有的址在東山縣銅陵鎮蘇峰南坑548號(土地使用證號為銅文國用(1995)第299號,房產證號為東房權證東字第001346號)的房產壹處及家庭成員積攢的現金人民幣陸萬元。現洪賽銀考慮年事已高,子女已成家立業,為了方便生活,結合家庭實際情況。在立協議人的母親洪賽銀的主持下,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遵守:
一、址在東山縣銅陵鎮蘇峰南坑548號的房產壹處分歸朱文勇所有。
二、羅文炳、洪文章、羅文煥、羅文巧各分得現金人民幣壹萬五千元。
三、朱文勇、羅文炳、洪文章、羅文煥、羅文巧應當盡共同贍養母親洪賽銀的義務。
四、本協議經各立協議人簽名之日時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七份,各協議人各執一份,福建勁節律師事務所及房地產登記機關各留存一份
主持人: 協議人:
簽訂時間: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