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讀后感絕不是對原文的抄錄或簡單地復述,不能脫離原文任意發揮,應以寫“體會”為主。可是讀后感怎么寫才合適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讀后感文章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孔乙己讀后感篇一
我是個愛笑的人,倒不是因為我多么喜歡笑話段子,大多情況是朋友間的互相揭短,卻不是所謂的嘲笑,心里互相不計較,也就無關緊要了。是以,在我印象中,“笑”是能讓雙方愉快的途徑罷了。可細致讀過《孔乙己》后,我才“領略”了各式各樣的笑。
孔乙己是個“長衫客”,卻也站著喝酒,于是變成了小店內的一處格格不入,一年到頭都不怎么洗補的長衫,在他身上似乎格外般配:如他的內心一樣,死要面子,卻沒什么真才實干。倒自許清高起來了,明明一個短衣幫換身皮囊,便搖身一變,成“長衫客”是也,來來往往的人都笑他。“短衣幫”看不上他,孔乙己干活甚至可能都不如他們,只穿一件破長衫便能高人一等嗎?真正的“長衫客”瞧不起他,就他那窮酸樣也敢裝高雅不凡?我認為掌柜的有時候不笑孔乙己——能當面付錢的時候。然后掌柜的笑嘻嘻地收下錢,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倘若沒有當面結清,掌柜的就同湊熱鬧的人一樣了:“孔乙己,你當真識字嗎?”眾人便各自笑著走散了。
無論是路人還是顧客還是掌柜,他們的笑不只是一層開心,深一層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之上,后者或許早已習慣,以至于麻木了。人們的心靈都麻木,可悲的是社會大環境里,這恰好是最管用的催化劑,澆筑著人們與孔乙己之間的磚墻,熔煉著孔乙己內心自己禁錮的鋼筋。
文中不止寫了大人們的笑,也有小孩子的笑,大底分成兩種的:一類是我小伙計的笑,一類是鄰居孩子的笑。
關于我的笑文中沒有直寫,只有我“感到好笑”,卻與笑出來別無兩樣,迂腐善良的孔乙己熱心教我寫字,我卻極不耐煩:“討飯一樣的人,也配考我嗎?”一個小孩對一個老讀書人的態度如此不屑一顧,所以見當時社會的不公和冷漠,任何人都可以被冷眼相對,人與人之間沒有溫度可言,即使孔乙己的悲劇也是整個社會的悲哀。
鄰居孩子們的笑筆墨也不重,但淋漓盡致地刻畫了孔乙己迂腐不堪的形象:明明已經說過“不多了”,卻又自作聰明、畫蛇添足地說:“多乎哉?不多也。”不僅突出了孔乙己性格的迂腐,更有封建科舉制度對讀書人和知識分子的毒害:扼殺思想、固化思維。
倒數第三段是全文的高潮,一共出現了三次笑:第一次是“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樣,笑著對他”,即使孔乙己被打斷了腿,行動困難,處于死亡邊緣,掌柜也沒有絲毫變化,仍舊在取笑孔乙己,可見掌柜的毫無人情、麻木不仁的一面;第二次是幾個人一起笑孔乙己,麻木不仁已是當時整個社會的風氣,在如此大環境下,弱小者被欺凌已是一種常見的情況,而且絕沒有人去制止;第三次是文章最后一次寫笑“還是旁人的說笑聲”,可見,取笑決心的孔乙己已經是家常便飯,眾人習以為常的事情,以眾人的快樂來反襯孔乙己一人的不幸可悲,是文章著重的描寫之處。
統觀全文,“我”的所見所聞是線索,另一樣貫穿全文的事物便是笑了:形形色色、七嘴八舌地笑,不僅一直在對比孔乙己的悲慘遭遇,還表現了當時社會的麻木不仁、世態炎涼,和來往如麻的人的冷酷無情、虛偽勢力。而后兩者,恰是魯迅一生所批判的朽木。
孔乙己讀后感篇二
我讀的是魯迅的《狂人日記》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個好吃懶惰,學問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咸亨酒店內的穿長衫的人是剝削階級的代表,他們對孔乙己的嘲笑是對窮苦人的一種欺凌,在他們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塊笑料。這并不難理解。但短衣幫的笑,就是魯迅塑造人物的過人之處。短衣幫按理說他們也是窮苦人,他們的經濟地位與孔乙己相似,照理說,他們不應該嘲笑孔乙己,而應同情他。但他們卻那樣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與一些有悖常理的舉動作為笑柄。這是為什么?這就是社會的病態,這就是悲涼的時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舉制度奴役下的一個可憐的犧牲品,黑暗王國中的一個被侮辱被損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們的嘲笑聲中出現,又在默默無聲中死去。他的生只給那些無聊的酒徒帶來一些談笑的資料,他的死也沒有激起人們絲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滿了人間的辛酸,孔乙己誠然是“可笑”的,但在這“可笑”的背后卻隱藏著弱小者的寂寞而痛苦的靈魂。孔乙己的悲劇是其個人的悲劇,更是社會的悲劇。
讀完《孔乙己》這篇文章,我覺得孔乙己雖然貪吃貪喝,但是在文中“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歡文學的,而并不是一個即貪吃貪喝,又是一個不勤奮好學的。雖然孔乙己常有偷竊的行為,但也不是天天不務正業。
在文中孔乙己來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竊被何家吊著打,不但不關心孔乙己的傷勢,而且來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結尾,掌柜還仍然想著孔乙己欠自己十九個錢。可見掌柜這個人是一個貪財,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結尾部分孔乙己被舉人打斷了腿,原因是偷盜,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現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沒死。
無論孔乙己到底死沒死,我們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孔乙己讀后感篇三
讀完了魯迅先生幾十年前寫的小說《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許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使我認真思索了“生活”這件事。
文章經過個性化的語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經過孔乙己教“我”識字,分茴香豆給孩子們一人一顆,又表現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憐的。原因在于他沒有正確地認識自我。在這種窮困潦倒的`狀態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靈深處的自我安慰中去,釋放心靈深處的壓力。當然他將一事無成,最終在貧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樣樣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會現實的打擊,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運。
小說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對讀書人的毒害,控訴了科舉制度的罪惡;小說揭示了封建社會的世態炎涼,人們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狀態,社會對于不幸者的冷酷,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封建社會的腐朽和病態。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場杯具,他出生在一個特殊的年代,有著特殊的經歷,他受著科舉制度的殘害,可是,在那時候,這卻是人們想要得到榮華富貴的必經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靈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窮困潦倒,被人們作為笑料;滿口仁義道德,卻為生活所迫也當起“梁上君子”,最終,死是對他最好的解脫,在封建壓迫無處不在,無孔不入的社會,僅有死人和瘋子幸免于難!對他的不求上進,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時對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殘又略帶同情。事與愿違,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慘遭遇,在人們心目中他沒有地位,是個可有可無、可笑可憐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從哪里開始,但卻明白在哪里結束:一段歲月的冷漠,一個舊制度的腐朽,一個時代的沒落。
孔乙己讀后感篇四
這篇文章是看了好幾遍了,這印象卻是不可磨滅的。
一位衣臟不洗,滿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這篇小說的主人公。在魯迅先生的筆下,其形象被表現得淋漓盡致。
他身無分文,卻長衫終日,這是要面子,還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還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們的諷笑中度過了那昏暗的時光。
在人們的眼中,他是一個可悲、可笑、可憐、可氣、可有、可無的人。
作為當代中學生,一名青少年,應該從這里去吸取教訓,不能碌碌無為而終生,更不可見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樂活。孔乙己被科舉制而迫害,成為當時社會的犧牲品。在現在這個社會中,中學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時候,而社會卻又如此的復雜。中學生—稚氣未脫而又渴望長大。在這個社會中,更得有一雙慧眼,去尋找正義與前進,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時,控制好心靈小窗的敞開大小,理性選擇信息,取其精華而又要棄其糟粕。
放眼21世紀這個社會,不正之風無時無處地不在如傳染病似地肆意傳播。而這一類的“病人”也有著很多。
因此,全社會更應該聯合起來,掃除一切不正之風,排除一切隱患,凈化空氣,凈化人類的心靈。
既來之,則安之。來到世界上就要奮斗,奮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會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長,而又何其短暫,時有“飛來橫禍”阻擋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奮斗向前了,爭氣了,心中的夢想也就觸手可及了。
讀了一遍又一遍,不會再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為孔乙己的不爭氣而憤怒。現在,卻是要看向未來。中考即將臨近,教室里的倒計時板每天都在更換著新的數字,并且越來越小。我們是初三的學生,要的是奮斗,是拼搏,更是要大聲喊出:“我一定要贏!”
孔乙己讀后感篇五
魯迅先生的《孔乙己》講述了一場充滿歡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會,魯鎮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飲酒,他也是酒店里一個陪同短衣幫站在一齊的長衫顧客。孔乙己雖然曾受過教育,卻好吃懶惰,導致他最終的慘境。孔乙己是一個讓讀者們感到既可悲,又可憐的人物。
孔乙己為了顯示自我是讀書人,便時刻不忘地提起那些“之乎者也”之詞,讓人們感到十分厭倦。可是,他那“又臟又破”的衣衫,又不得不讓讀者們對他產生同情。孔乙己從“竊書”,到最終被人打斷腿,讓我感到了一絲憐惜。然而,一個游手好閑,落魄不堪的“君子”,竟然會冒著生命危險來“竊書”,此事讓我既驚訝,又敬佩。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好學的精神。然則,當人們取笑他“撈不到秀才時”,我便深深地體會到了孔乙己作為一名書生卻無法得到社會和同胞認可的無奈和悲傷。
即使他變得多么卑不足道,分文不值,他也要估計自我的臉面,依然堅持著自傲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態度來應對世人,這讓我感到無比的悲哀,這也偏偏體現出了人性的弱點,在孔乙己生活的年代里,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掌控自我命運的。雖然孔乙己有本事,可是因為缺乏勤勉和毅力,才造成他一無所有的杯具。
我們生活的現代社會,比孔乙己生活的那個年代條件好多了,我們完全能夠經過自我的努力去獲取財富及追求幸福生活。可是,在現代社會中,卻有許多靠著父母的溺愛,家境優勢而生活的人,這些人大多數都會選擇懶惰,工作時常拈輕怕重,挑肥揀瘦。也就是這種人,最終必將會落到像孔乙己的下場。
在現實生活中,同樣會有很多像孔乙己這樣矛盾的人,雖然有學歷,可是找不到謀生手段的人,相反,也有許多沒有學歷,照樣能夠致富的人。比如,麥當勞現任總裁是查理·貝爾,因為家境貧困,15歲便輟學,來到一家麥當勞餐廳做清潔工。他的勤奮好學被老板看賞,很快就被公司提拔去培訓,實習。磨煉幾年后的貝爾,僅僅19歲的他,成為麥當勞澳大利亞店的經理。之后,他更加努力不懈地工作,最終成為麥當勞公司的總裁、首席執行官。他的故事告訴我們:僅有努力了才能看到期望,而不是看到期望才去努力。如果孔乙己能夠像貝爾一樣努力,他的前程必定是遠大的。可惜,孔乙己只做到了貝爾的一半,只好學但不勤奮。我領悟到了僅有好學和勤奮兩者并存才能有成功的到來。
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同時也反映出了人性黑暗的一面,人們對事態的淡漠造成了社會的殘酷,最終我們最終不得不向現實低頭。魯迅把孔乙己設定為一個被同胞冷漠,被社會拋棄的標志性人物,這讓我們明白了,社會對不努力者坎坷際遇的不忍。這也讓我們深深地反省自我,當自我放棄一個機會時,有多少人為了這個機會而付出慘痛的代價,當我們偷懶時,有多少人在外面嘔心瀝血地工作。如果,就因為我們的"懶”,而像孔乙己放棄自我的夢想,放棄謀生的機會,那我們永遠都不會看到期望的到來,也將會逐漸地毀掉自我。
孔乙己讀后感篇六
讀完魯迅先生的《孔乙己》,心情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個封建社會的讀書人,生活拮據又死要面子,迂腐卻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終還是被冷漠的社會和麻木不仁的人們所吞噬。
在酒館里,長衫主顧鄙視的笑孔乙己窮酸;短衣幫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為笑料;掌柜見孔乙己慘不成樣的樣子,沒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樂……孔乙己當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別人家的東西,在被人嘲笑時,卻又死要面子,據理力爭,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便是一個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罷了,然而又讀到后面,卻又發現孔乙己是個善良、熱心的人,還總使得旁人發笑、快活,但他自己卻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體上受到嚴重的打擊。
孔乙己是在笑聲中出場,卻也是在笑聲中走向死亡,這樣的秋天甚是悲涼。旁人鄙視、嘲笑孔乙己也就罷了,連“我”這樣的一個小伙計也甚鄙視他,說話都不愿與他多講幾句話,足見這個社會對于孔乙己這樣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們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后,“我”都沒有親眼所見或親耳聽到孔乙己的死訊,在這樣一個社會里,孔乙己看來是必死無疑。
人們的自私麻木逐漸把自己本性中的善良和寬容泯滅了,人們同時也忘記了:一個人越是能寬容別人,就越是有愛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與敬重。
孔乙己讀后感篇七
這篇文章是看了好幾遍了,這印象卻是不可磨滅的。
一位衣臟不洗,滿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這篇小說的主人公。在魯迅先生的筆下,其形象被表現得淋漓盡致。
他身無分文,卻長衫終日,這是要面子,還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還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們的諷笑中度過了那昏暗的時光。
在人們的眼中,他是一個可悲、可笑、可憐、可氣、可有、可無的人。
作為當代中學生,一名青少年,應該從這里去吸取教訓,不能碌碌無為而終生,更不可見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樂活。孔乙己被科舉制而迫害,成為當時社會的犧牲品。在現在這個社會中,中學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時候,而社會卻又如此的復雜。中學生—稚氣未脫而又渴望長大。在這個社會中,更得有一雙慧眼,去尋找正義與前進,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時,控制好心靈小窗的敞開大小,理性選擇信息,取其精華而又要棄其糟粕。
放眼21世紀這個社會,不正之風無時無處地不在如傳染病似地肆意傳播。而這一類的“病人”也有著很多。
因此,全社會更應該聯合起來,掃除一切不正之風,排除一切隱患,凈化空氣,凈化人類的心靈。
既來之,則安之。來到世界上就要奮斗,奮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會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長,而又何其短暫,時有“飛來橫禍”阻擋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奮斗向前了,爭氣了,心中的夢想也就觸手可及了。
讀了一遍又一遍,不會再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為孔乙己的不爭氣而憤怒。現在,卻是要看向未來。中考即將臨近,教室里的倒計時板每天都在更換著新的數字,并且越來越小。我們是初三的學生,要的是奮斗,是拼搏,更是要大聲喊出:“我一定要贏!”
孔乙己讀后感篇八
今日(1月21日),我們學校組織去了北京魯迅博物館參觀。在去之前,我以為魯迅是個衣食無憂(畢竟有個《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為證),只可是文字太激烈,是當局不喜之人罷了。參觀后才明白,魯迅生平竟是一波三折,從紹興到南京到……一路有哭有笑,有愛有恨。
我重新拿起《吶喊》,打開《孔乙己》……
“我”在魯鎮咸亨酒店專管溫酒,注意到唯一一個站著喝酒又穿長衫的人便是孔乙己。他以前幫人抄抄書,可過會兒,那“文房四寶”全沒了。之后,他偷書被人發現,打斷了腿,卻說自我跌倒。再之后,也不知怎樣死了,可店家只記得他欠十九文錢。
孔乙己就是封建時期的一個窮讀書人的形象。自我沒身份,秀才都不是,又很自負。本身沒錢,又不會經商,只好偷些書看,或偷一些東西去賣。
如果他安分守己倒還好,可偏偏十分要面子,老上酒店。不僅僅如此,還老“之乎者也”地想把很多東西糊弄過去。
從這篇文章中能夠看出當時不少不得志的書生,為了看書被打死了。他的目的怎樣看都沒有問題,但他的方法是個問題或應當說是唯一的辦法。這也就是使社會退步的原因。
在孔乙己腿被打殘后,也沒有一個人可憐或者說關注一下他,人們只是一如既往地拿他找樂子,就像對待阿貓阿狗一樣。當孔乙己死后,唯一記得他的人也許僅有掌柜了,畢竟他還欠著十九文錢。
各位,醒一醒!還是讓孔乙己為我們敲響布滿灰塵的警鐘,不要再將這種精神傳承下去。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文中曾提到過。那讓我們分析一下。首先,他站著喝酒說明了孔乙己沒錢沒勢,不能進去坐著;可他又穿長衫,至少能說明是個讀書人。
我認為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孔乙己讀過書,認為讀過書就高別人一等,便為上人,沒讀過書便為粗。其實這個想法并不完全錯誤。可讀過書,但自我都只能勉強混飯吃又有什么用?可是就是一個虛偽的稱號罷了。
二、孔乙己自尊心強。他其實是明白自我處境的,可他不愿意承認,不愿意正視問題,想顯得自我高人一等。從偷書一事中也能夠看出來,被問急了,口不擇言,竟說出了“讀書人竊書不算偷”的讓人哭笑不得的話。
當大家在說孔乙己時,其實忘記了一群人,他們無時無刻都在;在孔乙己買酒時,在孔乙己腿斷時,在小孩搶茴香豆時。他們就看著,笑著,玩著;時不時說上幾句話,插上幾句嘴,冷笑幾聲……他們可能身體是強壯的,眼神是銳利的,但心靈卻是一片麻木。沒有人同情孔乙己,更沒有人為孔乙己打抱不平,所有人都明白他是個軟柿子。
如今,是新社會,那封閉的鐵屋子被打開了,大家驚醒過來!可當今仍有許多華而不實的虛偽的人,為了一點蠅頭小利,不惜手段;為了那一點自尊,殺死了求知欲和上進心!
魯迅先生曾高瞻遠矚地說,中國人患的是心病,雖然今日也沒有治好,但把中國人從亡國滅種的邊緣給拉了回來!
到今日傍晚,也不明白明天的太陽什么樣,但我們能讓今日的太陽又大又亮;我們不能阻止夕陽西下,但我們能讓晚霞灑滿天邊;我們不能拒絕夜晚的到來,但我們能讓黑暗中充滿溫暖;我們不能乞求時間停下,但我們能讓時間的流失變得更加有意義;我們不能留住今日,但我們能留住一顆真心去創造更加完美的明天!
孔乙己讀后感篇九
讀了魯迅先生的《吶喊》,感覺讀過那么多的文學作品,《吶喊》文集卻讓人讀過后蕩氣回腸,久久不能忘懷。科舉制度,八股取士,幾千年來抹殺了多少有識之士,磨去多少個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無數條沒有思想的,滿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為了那四書五經竭盡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為了功名盡折腰。《孔乙己》是繼《狂人日記》后第二篇評擊封建禮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
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靈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窮因潦倒,被人們作為笑料;滿口仁義道德,卻為生活所迫也當起“梁上君子”,最終,死是對他最好的解脫,在封建壓迫無處不在,無孔不入的社會,只有死人和瘋子幸免于難,這是多么諷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來就是一場悲劇,他出生在一個特殊的年代,有著特殊的經歷,他受著科舉制度的殘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舉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們看來這是再幼稚不過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時候,這卻是人們想要得到榮華富貴的必經之路,孔乙己自認為自己有點文化基礎,與其他的勞動苦工不同,以此來偽裝自己,顯示出一副不上不下、與眾不同的“姿態”。
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覺得自己高人一等,因為平常他都是替別人抄書,跟比自己有錢有勢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魯鎮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滿足,得到一種虛榮心的滿足。
通過對外形的整體描寫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過服飾的細節描寫揭示了孔乙己懶惰而又死愛面子的特征。通過個性化的語言描寫,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過對人物動作、神態的描寫,顯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
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顯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運的情節濃縮在幾個場面,這樣寫便使故事情節集中而凝練。作者通過小伙計的眼光,用了幾個特寫鏡頭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輕視和奚落的情狀表現出來,然后轉入對孔乙己遭受殘害即將死亡的描寫。簡簡單單的故事情節依據作者精巧的藝術構思表現出極其深刻的主題。
孔乙己讀后感篇十
封建科舉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靈,受害者不計其數。周進,范舉——只要我們樂意,可以把這個名單拉得很長,很長。而魯迅先生筆下的孔乙己,就是這些可憐考生的全權代表這一。
他,幾乎包含了所有進學者的特征。一身破舊單薄的許久不洗的長衫。熟讀詩書畢生之志是考舉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頭。如果說范進還是幸運的,因為他最終還是考上了。即使沒考上,他也有一個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個勢利的岳丈,不至於餓死。而孔乙己則不同,他沒有家,性格好盜,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個悲劇人物,永遠也無法翻身。
作為一個讀書人,熟讀詩書是孔乙己唯一本領,對那些粗魯的短衣幫說上兩句‘之乎者也’,看著他們呆滯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樂趣了吧!對了還要算上他教孩子時的樂趣。一個‘回’字四種寫法,除了我還有誰知道。‘回’,‘回’——其實無論在短衣幫還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個無能的讀書人。是大家的笑料。雖然他認識四種‘回’字,這種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罷了。人們向他樂,他只知道人們尊敬他,心里定是高興的。還是不要告訴他了,讓他保留屬于自己的唯一的點樂趣好了。
孔乙己是誰?他是魯迅筆下的一個人物嗎?不,他不是,我們身邊也存在著不少孔乙已。而讓我們仔細反思一下自己,有沒有做過看客。有人說過,一個中國人和一個日本人相比,中國人是一條龍,日本人是一條蟲。而當一群人中國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時,中國人是一條蟲,日本人是一條龍。這句話的出現,就是因為中國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讀完孔乙已這篇文章,我沒有覺得好笑,而是覺得可悲,痛恨。可憐的孔乙已,痛恨這黑暗的社會。當時的社會,有著封建的思想,殘酷的官僚主義,社會階層分明。而當時可憐的不止是孔乙已,還有那些短衣幫。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歲就已經很勢力了,他們那原本應該如空靈寶石般的心靈,就被封建社會給污染了,給鉗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幫呢?他們貧窮,他們空虛,所以充當了看客,他們犧牲了別人的快樂,來換取自己那無聊的樂趣。我不知道當時的社會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現實生活中不也存在著看客嗎,現實確實比從前進步了,人們也不會像短衣幫對待孔乙已那樣對待身邊的人,而這種看客心理卻依然存在。
這個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們每個人都從小事做起,讓看客這個名詞消失。
作為經典,很多大師在各個級別上過《孔乙己》示范課,有人拉著《孔乙己》的長衫,有人瞄準《孔乙己》的笑,還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師便視這些經典如“洪水猛獸”不敢觸碰,以免遭遇“被比較”的尷尬。
初三的團隊課,上課的老師居然大膽的選擇了它,令我十分吃驚。她向“大師”發起了挑戰!或許,她更注重于將它作為挑戰自己教學能力的對手,希望在這樣的課文中創設出屬于自己的教學設計,在課堂中綻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嘆于她挑戰他人,挑戰自己的勇氣。
在閱讀文本中她細心地發現了一個解讀《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徑,并成功的鎖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學中,她以魯迅是“畫手的高手”引入,領著學生在課文中賞析品味“手”的描寫,從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將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慚形穢、黯然離去、可笑而可憐的人物形象深深刻進了學生的記憶,也讓學生感悟到經典的每一個細節都是那樣耐人尋味。這種不沿襲他人積極創新的精神令人欽佩。
他有時生活困難時,就忍不住去偷東西。
有一次,他偷東西時被人發現了,就被打斷了腿。打斷腿之后他又來了這個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沒有見他來過,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這篇故事,我深切的體會到舊社會的不平等——有錢人可以在店內吃飯,普通人只能在柜臺外面吃飯。
我還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為本——一個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須勤勞,像孔乙己那樣替人抄了幾天書就卷著筆墨紙硯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這個社會上立足的。
魯迅先生的小說寓意深刻,看過之后令人受益匪淺。我以后還要多找一些來讀一讀。
魯迅小時候在飯店做過幾年工,他因為年齡小,伺候不了在店內穿長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臺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魯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個穿長衫又在店外吃飯的。、
孔乙己小時候讀過幾年書,所以說話時總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時一般都給的是現錢,偶爾沒帶錢時賒賬,欠的錢都會在一個月內還完。
因為孔乙己小時候讀過幾年書,字又寫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書的工作。可是他這個人平時太懶,抄書的工作做不了幾天便卷著筆墨紙硯逃之夭夭了,漸漸地,就沒人再敢雇他了。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慘的經歷后,便對這位酸酸的窮書生感到很是可憐,但仔細想想,又感到他可氣又可笑。如果當初孔乙己刻苦讀書,說不定滿腹經論,學富五車的他當了官,生活也就不會那么落魄。但這僅僅是個假設。自滿但又貧窮的孔乙己自以為自己有點文化,又不能用這點文化來付出勞動,自食其力,最終因為好吃懶做而走上偷竊之路,被人打斷腿,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憐他因為沒有正當工作而越過越窮,從而誤入歧途。別人嘲笑他,他從不理會。而且他雖窮卻十分講信用。他活得讓人心酸讓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氣又可笑,氣的是他不用功讀書,不爭氣,好逸惡勞,頹唐一生;笑的是他驕傲自滿,穿著又破又臟的長衫,過著比短衣族還窮的日子還自感清高,甚至自以為竊書不能算偷。
其實,在那個時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樣的書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淪落一輩子。他們不如健壯的莊稼漢,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們讀書,就象是用一生下賭注,贏者升官發財享受榮華富貴,而輸者有的就貧窮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個代表,也算一個特例。
孔乙己讀后感篇十一
生活是一場戲劇,或喜或悲。這萬千的悲悲喜喜當中,不同的人,過著不同的生活;不同的時代,有著不同的吶喊;有時連緘默都是不同的。但,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生命需要吶喊。
孔乙己,是悲劇。為什么?因為他僅僅在生存著,沒有為生活而吶喊過,他從生存的狼狽當中來,最終在生存的戲謔當中死去。他是悲哀的。他不知道,生活和生存,千差萬別。
生存,是生活的最低要求。
孔乙己不是個案,他代表了他所處的時代里所有和他一樣只是在生存的人們。他們只關注如何過一天是一天,今天貪點便宜,明天耍點滑頭,只要能活下去,而不問問自身怎樣活得更好;他們只在乎自身的利益是否受損,不管其他人是快要行將就木,或是窮苦潦倒揭不開鍋,也從不帶一星半點的關心、同情,似乎眼睛里早就被蒙上了灰塵;他們只看重在自身痛楚的生存里靠取笑他人來獲得快樂,從來不會懂得適可而止,也不會低聲安慰,只是一陣又一陣的哄笑,即使那個人曾發出懇求,即使那個人也和他們一樣,只剩下凄苦的生存。
這樣的一生,只有生存的茍且,沒有生活的遠方。當你的目標只是生存,你也許連生存都夠不到。
生活,才是關于生命的最好解讀。
古往今來,多少人為了生活而吶喊過。面對殘暴的君王,我們不缺像陳勝吳廣這樣英勇頑強的吶喊;面對漸漸變得麻木的人們,面對軟弱無能的政府,面對亡國的`危機,我們不缺像魯迅先生先生這樣不畏生死的吶喊;面對新時代的政治局面,我們不缺像外交官耿爽這樣威嚴理性的吶喊。我們有太多像你我一樣懂得吶喊的人。我們的吶喊也許微弱,也許渺小,但我們敢吶喊,會吶喊。我們的吶喊沒有那偉大的目的,只是警醒自身守住道義,告誡自身不要懶散,提醒自身有夢要追,我們只是為自身的未來吶喊,為了遠方的詩意吶喊。也許我們的吶喊不夠宏亮,但不可否定,大多數你我正在為了未來而奮斗著,你是在為了一個好的高中而努力,是在為了一個好的大學而拼搏,還是在為了一份好的工作而奔跑,那都不關緊要,重要的是,你一直在為自身而吶喊,而這些都是你生活的通行證,都是你回首往事時的不后悔,更是你在世界上奮斗的痕跡。
你甘于生存,還是樂于生活,那都是你自身的選擇,如果你夠不上你在追求的生活時,千萬不要喪氣,也不要失去那份吶喊的勇氣,至少你擁有了生活的渴望。
相信吧!未來,當你擁有了想要的詩和遠方,你會感謝曾經吶喊過的自身!
孔乙己讀后感篇十二
孔乙己出場在小伙計的笑聲中出場。在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像是舞臺中央的小丑,一言一行皆為人笑柄。總有人喊:“孔乙己,你臉上又添新傷疤了!”人們也總是嘲笑他偷東西,聽他狡辯后,只有更加快活,毫無同情心可言。當孔乙己說什么“君子固窮”,什么“者乎”之類,眾人哄笑,冷嘲熱諷,只是奚落他未進學,反反復復往他傷口上撒鹽。就連小伙計也對孔乙己也是冷漠的,根本不聽他把話說完,只把他當作單調生活里一點快活的調料。
掌柜的笑在我看來是最自私、最卑劣的。他自始至終都沒有把孔乙己當成平等地位的人,每每嘲笑他偷東西的聲音中總少不了他。孔乙己許久沒來喝酒,掌柜說:“孔乙己還欠十九個錢呢!”孔乙己被丁舉人打斷腿,用手“走”來酒店時,他也只是嘲諷,還忘不了說:“你還欠十九個錢呢!”我不能理解,十九個錢竟是比一條活生生的性命重要的多!如此唯利是圖,真是毫無人性!
不過孔乙己,也許就是小丑吧,供人嬉笑,毫無尊嚴可言地被諷刺,被奚落,被打罵,可他的存在與否,對別人的生活沒有任何影響。可有可無,才是可悲的。
但是孔乙己真的可憐嗎?他一定是非偷不可嗎?并不是。看魯迅先生對孔乙己的外貌描寫:他身材高大。所以孔乙己是完全有自理能力的。可他卻認科舉之路才是最好的,瞧不起勞動人民,也便不屑于去做粗活維生。只要有一點錢就去喝酒,即使臨死了還要喝。但作為一個讀書人,這個身份沒有帶給他一點好處,他卻一直穿著長袍,極力偽裝的高貴,自命清高,殊不知自己已是社會底層人物,依舊顯擺著古板的知識,迂腐不堪。
孔乙己是被科舉制度殘害的典型,一輩子無所事事,最終落的一個悲慘結局。他深受封建思想毒害,鄙薄勞動,好吃懶做。他是當時社會的真實寫照,魯迅先生對于這種愚昧封建的舊社會做出了鋒利的批評。
大約孔乙己的確死了。他的死,是一種社會,一個時代的結束。我們處在新時代,不應該出現孔乙己這樣可憐可悲又迂腐的“讀書人”,也不應該做麻木不仁的看客。我們的未來不應該是黑暗且冷酷的,而是會充滿光明和希望!
孔乙己讀后感篇十三
人們大抵都把別人的悲劇當成生活的笑料,自己不會感同身受,在悲劇沒有降臨到自身,把別人的悲劇皆當做笑話,就如同《孔乙己》中的酒客,他們自認處在光明,便不斷地把別人推下深淵。
這種“喜劇”也是孔乙己自己所造成的,山崖上隆起的石塊,如果不抓緊奮力向上,最后只會越滑越深,萬劫不復。在這“吃人”的社會,也可以理解魯迅先生為何棄醫從文。生活本是悲喜劇交加的,我們總是在笑話別人,殊不知自己也會變成笑料。
孔乙己的悲劇不只是他個人造就的。在當時,制度的毒害、社會的壓迫,都使每個人的靈魂失去了光澤,蒙上了灰。在科舉這條路上孔乙己是個不折不扣的失敗者,他在這種環境下迷失了方向,成了一個悲劇人物,但在別人眼中他人的悲劇只不過是令他們噗嗤一笑的喜劇而已,人們吹滅了孔乙己最后的火燭,使他墜入無窮無盡的黑暗,把孔乙己“吃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