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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一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并盡早予以防范,確保檔案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及其《實施細則》,省、xx市《檔案工作條例》及市委、市政府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局檔案管理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是指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汛期警報、火災警報、防盜保密事件等處理與防范措施,以期及時地組織人員,保證檔案安全的活動。
第三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堅持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立足防范,分級指導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涉及突發事件的部門和個人,均應遵守本預案中的有關規定。
第二章事件報告
第五條一旦發生事件預警,應立即向責任處室報告,同時向主管領導通報。
第六條主管領導和責任處室應按照已發生、可能發生之事件性質和等級,趕赴現場,組織處理。必要時,應迅速報告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三章應急處置
第七條本級館檔案庫房為特級應急處置的區域;計算機中心和其它檔案保管場所為一級應急處置的區域;二氧化碳、ig541儲氣室和監控室為二級應急處置的區域。查閱利用大廳、目錄中心、財務室、展廳為三級應急處置的區域。
第八條各級區域應急處置以本級為主,并視情況請求市政府和公安、消防中心等部門支持;
第九條突發事件發生時,建立以局長為總指揮、業務分管局長具體抓落實、政工局長抓思想發動、其他中層以上領導協作配合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做好組織、協調和指揮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總指揮:孫偉良
現場指揮:金紹朱
協調:張岳年
成員:劉生錨、顧劍徵、王熙明、沈淵飛、詹銳、黃韻梅
第十條承擔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處室職責:
(一)保管利用處應按檔案存放區域等級依次指導處置:汛警期查漏防潮,發生期不間斷監控排查,危險期按要求立即組織力量把特級區域的檔案向高位轉移。火警期應迅速告知庫區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盜竊泄密發生期應立即控制和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入,同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安部門查勘;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做好珍貴和保密檔案撤離準備,發生期當視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指導處置人員搬運至設定區域。
(二)技術處在汛警期作好通氣排濕、設備設施的運行檢查,確保設備設施的正常運作,危險期按要求組織力量把計算機中心、監控室、貴重設備向安全場所轉移;火警期在協助監控室報119火警的同時,報告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并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按消防應急預案的規定程序實施處置。
(三)辦公室應在汛警期及時了解汛警情況,向主管領導和有關處室通報,并協助做好止漏防潮工作,發生期當按主管領導要求和現實需要通知人員到位;火警、失竊泄密發生期當及時掌握信息,協助做好聯絡工作;整體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期應落實搬運裝具、車輛和場地以應急需,發生期當按上級要求和現實需要,保障后勤到位和信息溝通。
(四)其它處室應按領導指派協助處置。
第四章獎勵懲戒
第十一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當報由市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二條因參加應急處置致傷殘或犧牲人員之善后事項按照國家有關因公(工)受傷致殘或犧牲的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因玩忽職守等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借故逃避或拒不執行處置命令的,當按照相關法律和規章對責任人員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本預案由市檔案局負責解釋。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二
認真貫徹各級安全穩定工作要求,以法制理念和法制方式,及時有效、規范妥善處理各類涉稅突發事件。進一步加強涉稅輿情信息網絡建設,形成靈敏高效的信息網絡,增強工作預見性和針對性,化解矛盾,處理糾紛,積極應對,力爭使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為國稅工作開展創造良好環境。
組長:縣局局長
副組長:縣局班子其他成員
成員:各科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局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負責同志兼任。
負責維護治安秩序,加強要害部位的保衛、保護國家財產和全局干部的人身安全,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法案件,打擊犯罪分子。
1、宣傳教育小組:
組長:人教科長
組員:人教科、辦公室各一名同志
負責及時澄清事態真相,事態進展和處理情況,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及時向各級匯報事態情況。
2、現場處置組
組長:辦公室主任
組員:機關科室各抽調一名同志
3、情報信息組
組長:辦公室秘書
組員:辦公室、監察室各一名同志
負責收集各類深層次預見性的情報信息,有影響穩定的各種不安因素
4、后勤保障組
組長:辦公室主任
組員:辦公室、人教科各一名同志
組員責組織保障水、電、物資、醫療救護工作。
1、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在第一時間立即向縣局分管領導和主要單位報告,根據情況采用電話、網絡、專報等相聲向上級部門報告。
2、及時向公安機關內保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應對處置工作。
3、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職能部門按照分工迅速工作,控制現場、疏導群眾,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4、加強重點要害部位設施,特別是發票庫、財務室等部位的安保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5、各小組人員堅守崗位,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盡職盡責,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1、完善本部門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各部門結合相應的工作預案,注意總結經驗,不斷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2、注意收集信息,克服麻痹心理,把問題解決在基層,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及時匯報有關情況,作到有備無患。
3、各部門負責人要身先士卒,經常深入基層檢查督導,及時了解掌握輿情信息,事發時要親臨現場,親自指揮、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圓滿解決。
4、加大力度,宣傳有關法規和黨的政策,維護正常工作秩序。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三
1.生命至上。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到健康考試、公平考試。
2.科學精準。依法、精準、科學,因地制宜做好各項涉疫管理工作,維護考生的切身利益。
3.處置有力。涉疫應急處置過程做到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要把疫情突發事件控制在發生地,最大程度控制疫情擴散,確保統一指揮,協調有序。
(一)考點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
成員:學校各處室、各年級部負責人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對該病的綜合防治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xxx
辦公室成員:
三、
總指揮:xxx(副書記)
副總指揮:xxx xxx
(一)下午16:50各工作小組就位,及時將各設施調試、準備就緒,準備就緒后各組組長利用對講機向總指揮報告請示。
1.考生入校門,體溫檢測組成員依次對入校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證件審查。如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或考生身體狀況異常的,由常建斌副校長將其安置在涼棚處,短時休息后進行復測,合格進入。
2.依然體溫異常者進入復檢室(西值班室)提供短時間休息調整,同時上報校應急處置領導組李洪剛主任,由信息報送組上報市應急處置領導組。經疫情研判組協同市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專業評估建議綜合研判評估考生不具備相關條件的,考生不得與健康考生同考場考試,由備用隔離考場監考教師帶領安排其在考點內的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3.由考務史建忠對考生所耽誤的考試時間進行統計,通過信息報送組于凱立即上報市教育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經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批準予以補齊。責任人:李洪剛(辦公室主任)史建忠(教務處主任)
4.經上報后,由衛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醫療機構第一時間安排對其進行核酸檢測,如考生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后,后續科目由李洪剛主任聯系市應急處置領導組將其安排至專用隔離考點進行考試。
4.備用隔離考場考生如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由專業醫護人員及時做好該考場的終末消毒。責任人:牛彬(副主考)
5.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做好向考生及家長的解釋工作,必要時可由疾控機構、醫療機構的專業人員配合。
6.備用隔離考場考生的試卷、答卷、草稿紙、物品等在專業醫護人員指導下,單獨封裝、記錄,并進行嚴格的外包裝消毒,確保移交和接收安全。
7.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籌做好考生疫情管理等后續保障工作,特別是做好對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考生同考場人員的疫情防控跟蹤監測和安撫工作,避免其他考生恐慌情緒的發生。
(二)考試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及考生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
由監考教師立即上報校應急處置領導組,信息報送組李洪剛主任第一時間逐級上報,由信息報送組李洪剛主任逐級上報市教育局、招考辦,經市衛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和醫療專業人員的個案研判,校應急處置領導組全力配合,合理安排考生考試。
1.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其在考點內備用隔離考場考試。
(1)考點立即將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責任人:蘇志明(校醫)
(2)信息上報組立即上報市教育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3)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y由考務史建忠主任統計,通過信息報送組于凱立即上報市教育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經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批準后予以補齊。
(4)當科目考試結束時,由負責研判的醫護人員魏新興、李靖醫生當場簡要向本考場內考生進行解釋和說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責任人:牛彬(副主考)
(5)備用隔離考場考生的試卷、答卷、草稿紙、物品等在專業醫護人員指導下,單獨封裝、記錄,并進行嚴格的外包裝消毒,確保移交和接收安全。
(6)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的考生,當科目考試結束后在不影響考生本人和其他考生當科及后續科目考試的情況下,由衛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醫療機構第一時間安排對考生進行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的考生,由信息報送聯絡組李洪剛主任聯系安排其下一科目在市專用隔離考點考試。
(7)備用隔離考場考生如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由專業醫護人員及時做好該考場的終末消毒。責任人:牛彬(副主考)
(8)負責研判的市衛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醫療機構的專業醫護人員,會同市教育局、招考辦做好向考生及家長的解釋工作。責任人:牛彬(副主考)
2.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考試工作人員
由流動監考人員第一時間通知校應急處置領導組,立即替換使用備用考試工作人員,并做好工作對接。衛生健康部門、疾控中心、醫療機構第一時間安排對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考試工作人員進行核酸檢測。
3.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籌做好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的疫情管理等后續保障工作,做好對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同考場人員的疫情防控跟蹤監測和安撫工作,避免其他考生及工作人員恐慌情緒的發生。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四
為了加強對爆炸物品突發事故的有效管理,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搶救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除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用民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1突發事故危險源分類
1.1車輛:主要指由于駕駛員因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不符合安全技術發生自燃事故等。
1.2庫房:主要指由于操作人員失職,庫房報警設施失效,造成物品被盜,或外來火種點燃庫房周邊雜草引起火災。
2事故現場處理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作業,保護現場。立即報警和搶救傷員,并立即和公司負責人聯系報案。嚴禁離開現場或破壞現場。
3組織領導
3.1企業成立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2組長:由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安全配送科、辦公室、配送庫組成。公司安全配送科負責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指揮工作。
3.3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1:辦公室:承擔突發事故報告,請示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對外聯絡相關單位。2:物資撤離組:負責民爆物品的撤離。3:后勤保障組:負責落實運輸和物資保障工作。4:警戒疏散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4事故報告制度
4.1事故當事人應立即報警,并和公司負責人聯系報案。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1、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單位應按事故發生類別按道路運輸行業事故快報規定,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上級各安全主管職能部門。
5 現場處置程序
5.1在接到突發事故報告后,安全配送科按照相關規定立即請總經理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通知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其它成員接通知后,各成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
5.2立即組織人員、應急車輛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在第一時間快速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5.3突發事件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國家公安、勞動、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發生事故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部門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5.4突發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故事現場的,對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 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略)。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五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員工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公司內治安、消防、飲食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創建和諧辦公、施工環境為宗旨,建立集團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公司、職工利益。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職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公司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4、堅持以人為本,員工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5、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預防為主,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6、成立“綜治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公司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組長:集團董事長;副組長:集團分管副總;成員:工程管理中心、行政辦公室。主要職責:部署治安保衛防范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公司治安重大事項。
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指導、協調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1、公司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情況,協調其他部門配合。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維持公司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4、召開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班組長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并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職工會議,通報事件經過,并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公司工作、生活秩序的穩定和維護工作。
7、公司全體職工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信息,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六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設備,預防為主的原則。
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后勤主任)
組員:
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副組長,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
2、了解電鋪設的線路;
3、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火災發生后,學校要積極協助xx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七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設備,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長:(校長)
副組長:
組員:
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副組長,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
2、了解電鋪設的線路;
3、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火災發生后,學校要積極協助xx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辦稅服務廳管理,有效處置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發生的突發事件,提高預防和處置應急事件能力,保障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各項工作正常開展,維護國稅系統干部職工和納稅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法》,結合區國稅局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指突發性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窗口正常工作的緊急事件。
突發事件主要包括的內容:
(四)事故災害類:主要包括火災、水災、雷電、爆炸、觸電、疫情等;
(五)其他類: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辦稅服務廳正常工作開展的緊急事件。
第三條應急事件的處置應堅持下列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增強憂患意識,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堅持以人為本、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把保障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作為出發點,認真做好應急事件的各項預警預防工作。
(二)統一領導,分級處理。市區國稅局成立應急事件處置領導小組,對應急事件實行統一領導,負責處理本轄區內辦稅服務廳發生的應急事件。
(三)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充分發揮稅務人員的作用,提高對應急事件的反應和處置能力,綜合運用法律、行政、調解等多種手段果斷處置應急事件,把不良影響和損失降到最低。
(四)因情施策,區別對待。要嚴格區別對待應急事件中的組織策劃者與一般群眾。對組織策劃者,要密切關注動態,把握有利時機,根據上級指示,嚴密控制,妥善處置;對一般參與者,認真做好宣傳疏導勸阻工作。
(五)保障運行,注重實效。應急事件發生后,要充分利用各種條件,確保辦稅服務廳各項業務能夠及時正常開展,先行處置納稅人需辦理的涉稅事宜,待應急狀態解除后,再補辦相關手續。
第四條區國稅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辦稅服務廳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具體負責指揮、控制、協調應急事件的處置。
第五條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業務組、技術組、保障組和綜合組。
綜合組由征管部門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總結應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影響的范圍及造成的后果,監督應急事件的處置,提出應對應急事件的措施,改進應急事件處置的方法。
第六條辦稅服務廳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門按職責承擔,負責區國稅局突發事件處置、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工作。
第七條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組長或副組長及時召集有關成員初步研究事件情況,并立即通報相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同時按照有關規定上報上級管理部門,啟動應急預案。
第八條應急領導小組召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緊急會議,研究應急處置工作,經確定后由分管領導以及相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人員及時到位。
第九條突發事件處置完后,要及時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并提出加強處置應急事件工作的建議,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第十條突發事件如需對外宣傳解釋,由區國稅局統一做出,未經市區國稅局領導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聞媒體透露事件的相關信息及發表言論。
第十一條加強對辦稅服務廳各項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納稅申報期領導值班制,同時加強與轄區公安部門的聯系,保障辦稅服務廳的工作正常開展。發生應急事件時,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別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一)應急領導小組要及時對辦稅服務廳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及時開展疏導、勸解和處置工作,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隨時與各有關方面保持聯系,及時溝通情況。
(二)應急領導小組了解原因、經過及訴求等相關信息后,要認真做好書面記錄,指引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資料,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明確下一步處理辦法及時限。
(三)辦稅服務廳按照要求,在辦理期限內回復當事人、并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處置情況。若涉及的問題超越辦稅服務廳管轄權限的,要在規定處置時限內向應急領導小組請示與辦理相關的回復、報告。
(四)辦稅服務廳應及時掌握接待處置工作中的相關信息,并向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情況緊急或當時不能了解清楚的,應先報簡要情況,再報后續情況和處置結果。
第十二條稅收業務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稅收業務類突發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在事件發生后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維持好現場秩序。同時,應急領導小組業務組應立即組織人員通過增開窗口等方式進行疏導分流,對當場無法辦結的業務,原則上只要資料齊全,要先行進行受理,并明確告知納稅人辦結時限;保障組應積極提供幫助,負責設備供應、車輛安全等后勤工作;綜合組監督應急事件處置的同時,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總結應急事件產生的原因、影響的范圍及造成的后果,以提高應對此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無法處理或需向上級請示的,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報告市局相關負責人。
(一)稅務登記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辦理稅務登記業務的,辦稅服務廳應出具情況說明,不予處罰。
(二)發票發售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對購買發票的納稅人,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資料,可登記納稅人的聯系方式,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三)發票認證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發票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法辦理認證業務的,經辦稅服務廳出具情況說明,由應急領導小組報請上級稅務機關按照相關規定協助處理。
(四)稅控企業報稅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原則上不留存納稅人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
(五)申報征收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因突發事件導致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無法辦理申報業務和稅款繳納業務的,由辦稅服務廳出具情況說明,不予加收滯納金和罰款。
(六)文書受理業務按以下應急流程處理:
納稅人提交資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資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所需補充的資料,做好登記,待業務處理恢復正常后及時通知納稅人補辦。
第十三條信息網絡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信息網絡類應急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于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應急處理,原則上先手工進行受理,并向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領導小組技術組成員應第一時間負責對網絡系統進行修復。同時,積極協調其他部門或單位進行解決。對于系統無法修復的情況,經市局有關領導批準,應協調其他部門采取“同城通辦”等有關措施進行解決。
(一)排隊叫號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在叫號機顯著位置公告并向應急領導小組技術組組長報告,同時抄報分管領導。技術組要及時向維修單位聯系維修事宜。同時,辦稅服務廳采取人工排隊的方式辦理涉稅事項,增加導稅員維持辦稅服務廳秩序。當天不能解決問題時,要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二)稅收征管信息系統遭受破壞或其他原因導致系統癱瘓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查明事故原因和系統受損情況,按要求上報市局相關領導,屬市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由市局組織人員進行搶修。屬電力、電信原因導致事故發生的,要立即與電力、電信等部門協調,保障系統的電力供應和線路暢通。屬人為破壞引起的此類突發事件,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徹底追查事故原因,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條公共安全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公共安全類突發事件后,辦稅服務廳應立即向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報告,綜合組有關責任人要立即引導納稅人到后臺進行溝通調解。經了解后如確屬工作人員的錯誤,應由工作人員及時向納稅人道歉,并保證不再出現同樣的問題;如果不是,向納稅人解釋說明,以便排除誤解。對于其他公共安全類事件,辦稅服務廳人員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急領導小組各部門應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應急處理,需其公安部門協助的,應立即進行協調處理。
(一)此類事件發生時,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迅速向市局報告情況,事態緊急時應立即向110報警求助,控制事態發展。
(二)辦稅服務廳要迅速控制現場,為保證辦稅服務廳秩序,可將當事人帶至指定的分流處置場所進行分流,同時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耐心做好納稅人的宣傳解釋工作,現場主管領導要在職權范圍內立即給納稅人以答復;處置工作需要其他部門協助的,應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共同開展處置工作。
(三)應急領導小組綜合組主要領導要及時對辦稅服務廳進行指導,并派員指導事發地辦稅服務廳開展疏導、勸解和處置工作,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隨時與各有關方面保持聯系,及時溝通情況。
(四)辦稅服務廳相關負責人了解原因、經過及訴求等相關信息后,要認真做好書面記錄,指引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提供資料,對當事人提出的問題,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明確下一步處理辦法及時限。
第十五條事故災害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事故災害類應急事件后,辦稅服務廳人員要立即組織疏散或妥善安置納稅人,并積極開展自救,確保納稅人和自身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與公安、交管、醫療衛生部門聯系,以便及時取得幫助。同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維護辦稅服務廳現場秩序,保障公共財產及納稅人財產安全,做好現場的防火、防盜等防護工作,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事故災害類事件要立即上報市局相關領導。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應急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災害現場,摸清情況,立即向市局和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報告;緊急情況下要根據具體災害需要,先行撥打110或119報警臺和120急救臺報警后,再向市局報告。
2、辦稅服務廳在外部救援人員到來之前,組織工作人員開展自救。自救的重點和順序為:受傷人員、稅收票證、財產物資。對搶救出的稅收票證和財產物資,由應急領導小組指定兩名以上稅務干部進行登記和保管。
3、轉移后的第一時間要安排專人清點人數,核對本單位轉移出人員,對外單位人員要造冊登記。
4、受搶救器械、裝備等客觀條件限制,辦稅服務廳自身無法實施自救時,應全力確保受傷被困人員的生命安全,并派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待專業人員到場救援,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災害現場。
5、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救治,通知傷員家屬,協助家屬做好對傷員的護理。
6、災害現場處理完畢后,向市局上報災害情況書面報告。
(二)各種重大流行疾病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在高危疾病流行期間,要在辦稅服務廳開展相關的疾病預防宣傳,并根據疾病預防中心的統一部署,發放有關的疾病預防藥物,預防和避免疾病的感染和流行。
2、在辦稅服務廳發現疑似病例時,發現人要立即向辦稅服務廳負責人報告。對發現的疑似病例進行必要的隔離處理,聯系120送醫院確診。此后第一時間內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3、如發生的流行疾病得到當地疾病控制中心證實,確屬危害性較大,應急領導小組經市局批準,可以采取封鎖現場、停止辦公等必要的保護措施,并向納稅人發布公告,爭取納稅人諒解。
4、對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體檢,請求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提供幫助,盡快對辦稅服務廳進行消毒處理,力爭盡快恢復正常工作。
第十六條其他類應急事件處置程序:
發生其他應急事件是,辦稅服務廳人員要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并做好應急處理。對于重大突發性事件,要立即上報市局國稅機關。
第十七條秩序重建
突發事件消除后為不影響辦稅服務廳繼續開展工作,事發單位要立即恢復正常工作秩序,繼續開展各項工作。對于突發事件消除后,由于辦稅服務廳軟、硬環境受到嚴重破壞無法正常運轉且辦稅服務廳無能力自行解決問題的,由應急領導小組統籌安排辦稅服務廳各相關事項。
(一)辦稅場所或其內設硬件設施受到嚴重破壞,短期無法修復的,應急領導小組應請示市局相關領導,經同意后,指定相鄰國稅辦稅服務廳代為辦理相關涉稅事項,或在原地搭建臨時工作場所開展工作。
(二)辦稅服務廳工作人員受到傷害,且無法安排后援力量的,應急領導小組請示市局相關領導,經同意后,從全市系統內抽調人員支援。
(三)由于受到突發事件影響,辦稅服務廳雖受到一定影響、不能立即恢復正常秩序,但可預計恢復正常工作時間的,辦稅服務廳要立即在突出的位置張貼公告,告知納稅人恢復正常工作的時間。
第十八條獎懲制度
辦稅服務廳發生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現場工作人員要團結一致、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措施平息事件,根據表現分別給予獎懲。
(一)對在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預警及時、處理果斷、有效保護生命安、公共財產或控制措施妥當的部門或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由于主觀原因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突發事件進一步演變,導致更大損害的,須按相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確定責任人的順序為:辦稅服務廳負責人(包括在辦稅服務廳值班的其他領導)、單位主管辦稅服務廳工作的領導、單位負責人、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其他成員(辦稅服務廳沒有及時上報的除外)、突發事件現場的黨員干部、突發事件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
第十九條宣傳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程序,明確各級領導和各崗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任務和職責。在制定方案時,要結合市區局國稅局實際情況,詳實具體,方便操作。
加強宣傳教育,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緊急情況下轉移、逃生、安置等演練活動,增強市區國稅系統干部職工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市區局國稅干部職工應急反應、處置能力,確保市區國稅局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和國稅隊伍的和諧穩定。
第二十條本預案由區國家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九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各裁判員(長)、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員。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工作組及工作人員準時到達規定崗位,協調各工作崗位,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2、維持會場工作秩序。會前成立老師和學生會成員組成的紀律監查組,并對個別比賽過程中需要心理安撫、開導的運動員提供相應心理干預、幫助。
3、安排老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實施救援工作。
4、根據需要引導師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上級有關部門。
5、根據需要對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6、提供后勤物資、運輸保障。
7、保障應急工作組人員信息暢通。
1、跑道區域摔跤、沖撞事故;
2、投擲區域砸傷事故;
3、跳高、跳遠場地摔傷事故;
4、非參賽學生的意外事故;
5、、飲(水)食安全;
6、其他意外傷害事故。
(一)協調、糾察組
協調處理運動場比賽期間的日常工作,維持比賽秩序,糾察不安全的行為和不安全的比賽程序、設備,責令其及時整改。
(二)安全紀律保衛組:
在運動會進行期間巡回檢查,處理安全偶發事件,維持比賽秩序,不準學生擅自出入校門和運動場,保持場地衛生。
(三)醫務救護及飲(水)食安全監督組
負責處理運動會中發生的傷病情況,及時判斷傷員是否需要入院治療,及時跟蹤服務。必要時聯系急救中心,電話:120。
(四)后勤物資保障組
負責運動會期間一切物資、設備等正常運轉,協調其他小組工作。
(一)運動會前做好以下工作:
1、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人員、裁判員、所有工作人員、各班領隊、團委召開一次會議,布置運動會事宜,提出安全方面的具體要求。
2、班主任利用班會向學生講明具體的'安全措施及學校安全方案,篩查準備參賽運動員身體狀況,不適宜劇烈運動或競技比賽的人員,不得參賽,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重點強調運動會期間班級紀律。
(二)運動會期間做好以下工作:
1、運動會組織委員會人員、裁判員、所有工作人員責任到崗、到人,各司其責,杜絕事故的發生,以確保運動會正常進行。
2、裁判員應負責好本裁判區域內運動員、觀眾的安全,確保比賽的正常進行。
3、班主任全程跟班,不得擅離職守和遲到早退,應組織學生定點有秩序文明觀看,不準學生擅自離開校園和運動場,負責運動員參加比賽,學生傷病及時送往醫務室救治,發生意外事故及時報告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確保班中運動員及非參賽學生的安全守紀,保持場地衛生。
4、運動會期間,由政教處負責劃分各班觀看區域,校辦公室嚴格班主任考勤制度。
5、運動會期間政教處、各班班主任應強調學生注意交通安全,準時到校、放學后按時回家,不在外逗留、留宿等。6、組委會應對管理人員、裁判員、服務人員進行監督和考勤。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開展救護工作,將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7、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重大事件或不良影響的人員,學校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十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設備,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后勤主任)
組 員:
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副組長,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
2、了解電鋪設的線路;
3、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火災發生后,學校要積極協助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